第三百七十七章 庭二(第2/4页)

证人席的王传泪流满面:“我踏马应该雇你啊。”自己那个什么鬼律师。

曹云并非没有依据,烈焰内审时竹说明过烈焰的结构。核心三人加两个凯子,没事凯子掏钱,有事凯子顶罪。客观实质来说,王传确实是被烈焰坑的受害者。

十几秒的安静后,法官道:“王传已经在认罪书上签字。”

曹云道:“王传签字他认罪是他的事,我们要寻找的是事实。王传到了现在还认为自己是罪有应得,却不知道三法官两凯子是烈焰法庭标配。凯子是什么?没事投资,有事顶罪。试问烈焰真的没有追求吗?烈焰分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原烈焰部分,明显的冲击和干涉司法公正。第二部分,他们减轻了犯罪程度,甚至开始玩起了真人秀,目的是什么?是敛财。在打开了烈焰名气之后,他们就开始利用烈焰来盈利。王传就是他们盯上最大的凯子。”

曹云:“区分是否诈骗,首先要计算下王传加入烈焰后烈焰活动的开销,烈焰的开销根据我的估算大约是五百万美元,烈焰却要求王传汇款了四千万美元。第二部分,王传是否在烈焰法庭工作中盈利,盈利分成两部分,第一部分是资产盈利,显然没有。第二部分是心理成就感盈利,刚才我说,王传只是个空壳,连在法庭上发言的权利都没有,所以根本不存在心理盈利。”

曹云:“第三部分,王传是否改变过烈焰法庭的人事结构,改变过烈焰运作规章或者任何一草一木?没有,事实上王传对烈焰法庭没有任何影响。王传在口供中称,想安排自己的人也就是六月去邮轮,但是被二号法官以容易暴露为由否定。王传提出重申两年前的某案,也被二号法官以取证太难而否定。在王传认罪书写的很清楚。”

曹云:“第四部分,王传加入烈焰犯罪团伙后,对烈焰犯罪团伙有任何的改变吗?答案是没有,就这样王传竟然成了主犯?Ok,他喜欢我没意见,但是我的当事人有意见。烈焰不仅是一个跨国犯罪团伙,更是一个跨国诈骗团伙。引这些富豪们投资,给他们一个虚职,诈骗他们的钱财,却不需要向他们解释烈焰的任何花销。”

曹云:“综上所述,王传是烈焰诈骗团伙的牺牲品,不是烈焰犯罪团伙的主犯。此致,谢谢大家。”

南宫腾飞鼓掌:“说的太好了。”

欧阳逸道:“言辞上还需要斟酌,但是传达的意思非常好。”

在曹云说完之后,控方完全傻眼,他们又没准备这方面的资料。九尾仔细听完曹云的说明,发现曹云这次没有偷换概念,大部分的依据都是由王传的口供而来。

王传突然指控方道:“我不认罪,我要告你们诬陷。”

九尾:“认罪书上……”

王传:“是在你们欺骗的基础上我才写的认罪书,我的律师,律师呢……操蛋,死哪去了。”

“证人肃静,肃静,全体肃静。”法官好不容易才制止了各方喧闹,道:“休庭十五分钟。”

大家起立,法官一离开,九尾一巴掌把面前资料扫到地上。这些资料是她准备了很久,花费了无数心血才做好的。第一庭没用上,第二庭还是没用上,关键是看目前的发展,这些资料用不上了。

听审席的司马落和陆一航面面相觑,曹云这一手出乎他们的意料,但是逻辑上竟然都讲的通。现在检方问题是,检方能不能提供有力的证据进行反驳。比如烈焰其他法官,CEO或者工作人员出庭作证,比如烈焰法庭内有王传的自己人,比如烈焰法庭接纳了王传对烈焰法庭运作的提议。比如烈焰日常财务记录上王传的签字。

陆一航:“如果我是法官,就刚才曹律师说的情况,我会裁定王传是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