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九章 借刀杀人(上)(第4/4页)

王磊本着坐实西斯存在杀死珍妮的动机为理由,辩护律师完全无法反对王磊的质疑问题。王磊看西斯被自己逼的满头大汗,心中那个爽。这难道就是赢家的快乐吗?

第二种选择,不谈灵魂,承认事实。承认自己因为和珍妮的事违反公司规定,存在一定的担忧。但是否认自己有杀死珍妮的想法。这等同是承认存在动机。

选哪个?同样的,一个选择是刀山,一个选择是火海。

西斯没有看见火海,只看见了刀山,于是选择了第二选项:“是的,因为公司的规定我还是有些忧虑的。不过,我从来没有过杀害珍妮的想法。”

王磊:“我们来看看你的口供,很有意思。第一次口供,你只承认珍妮和你是工作关系。第二口供,因为技术人员找到了血迹,还有你后背的伤痕,你无奈承认自己和珍妮不仅只是工作关系。第三次口供,你说明和珍妮的私人关系不会影响你们的工作关系。现在,你又说为和珍妮的私人关系感觉到忧虑……被告,同一个问题,四个答案,你是人格分裂,还是在分裂人格?”

辩护律师:“反对……”

王磊拍案怒起:“我现在在问为什么被告的证词不一样,有什么好反对的?”好爽!

普通人是不会有这样的错误,一旦被问开,基本就撂了,有什么说什么。反而是有一定经验的人,他们会察言观色。如同挤牙膏一样,实在不行,就挤出一点,尽可能少的提供信息。说的越多,错的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