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六章 最难之案(六)(第2/4页)

曹云:“不要说斯墨脱,就是我们熟悉东唐的人,现在要去买一模一样的赝品,知道去哪买吗?业外人根本就不知道陶瓷街在哪。第二被告律师你知道吗?谁知道陶瓷街的,麻烦举个手……没有人知道。我特意了解过,陶瓷街不是一条街,而是一家店的店名。我有一位助手她叫寒子,她做事非常认真,找到了这个地方。”

曹云把自己手机递给法官:“这是我助手从陶瓷街拿到的照片,像素不是很高,但可以看出在花瓶拍卖前,张倩的妻子进入过陶瓷街店。离开时候,手上提了一个袋子,袋子里面隐约可以看出是纸盒,大小与花瓶大致相等。”

曹云:“没错,这也是旁证,这无法证明张倩掉包,甚至无法证明张倩妻子购买的是花瓶赝品。我们做律师首先要讲良心。你们认为到底是谁在撒谎?其实没关系,盗窃案真实存在,警方做个结论,法官判个案,保险公司赔钱,我们就把案子了结了。但是,这个世界还有一个东西叫真相,也许我们看不见真相,也许真相不愿意面对我们。但是我们不能因为不知道真相,而昧着良心的创造出一个真相。谢谢大家。”

相比第一场庭审的扯皮,这场庭审是真刀实枪的干了。南宫腾飞和曹云不停的翻出底牌,这些底牌都是对方不知道的。

南宫的铿锵对上曹云的凛然,将庭审质量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也是一阵的沉默,南宫腾飞道:“曹律师说的很好,但是有一点说的不对。法律讲证据,真相有时候并不是法律能保护的了东西。否则就没有无罪推论。如果只凭借主观的喜好来判案,来查案,会有多少人被冤枉呢?”

继续沉默,这时候需要法官进行一个阶段总结,如果没有问题,直接进入最后环节:原被告结案陈词。然后休庭十分钟到半小时后,法官宣布最终裁定结果。

第二次庭审,桑尼成为一位陈述人,南宫腾飞和曹云真刀实枪干了一架。南宫腾飞主证据,工作室实际发生盗窃案,没有证据表明张倩盗窃花瓶。曹云则从人品,信誉等各方面诠释自己证词,证据全是旁证。

东唐法律有个比较尴尬的地方,东唐原本是大陆法系,这十多年来慢慢改变为海洋法系。证据是大陆法系注重的环节,曹云提出的人品,信誉和逻辑等,属于海洋法系注重的环节。

法官手放在桌子上,左手大拇指轻敲桌面,他也很纠结。如果判定虾虾拍卖败诉,那就无视了曹云提出各种主观证据,那就不需要辩论了,这也是大陆法系的薄弱点,只看证据。如果判白虾拍卖败诉,那就是无视证据。法官主观上支持曹云,客观上支持南宫腾飞。双方气势相当,理由都比较充分,无法区分谁占上风,自己难以裁决。

于是法官看向了一边放牛吃瓜的桑尼:“第三被告有什么看法?”

桑尼愣了半秒,大哥,他们辩论内容和我没有一分钱的关系。

法官补充:“就警察角度来看,虽然你是一位新人警察,但是我认为你还是很有能力的。我当法官二十年,第一次向律师道歉。虽然我很生气,不过不影响我对你能力的看法。”

哇!原来被人捧这么爽!

曹云觉得法官才是搅屎棍,目前差不多了,你给了结论就行了,谁输谁都认。法官不甘心这么结束。南宫腾飞能理解法官,法官说出这种话,就代表以目前庭审的情况来看,法官下不了结论。

桑尼站起来:“作为一名警察,我主观上是支持第一被告曹律师。不过做警察也要讲证据,我很无奈的支持第二被告南宫律师。”

我去!和我一个意见。

僵局中,曹云站起来添砖加瓦:“第三被告,警方对张倩之死的后续调查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