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七章 大宇岛中(第2/3页)

曹云道:“这种案子我不接,我不能打赢了官司还要雇主贴钱给我。我可以给你的建议是,目前案情不明朗,甚至上了法庭也存在变数。你们应该等案件刑事判决生效之后再做索赔决定。”

矿妹慢慢点头,问:“曹律师,你的经验非常丰富,以你客观的态度来看,这案子到底是什么性质?”

曹云摇头:“我对案件细节知道的不多。小郭所长虽然是我朋友,但是他们有严格规定,不能和外人透露正在侦破的案件。再者,小郭所长现在知道的也不多。”

矿妹有些无奈道:“好吧,谢谢曹律师,打扰你们,再见。”

“再见。”

一边的叶澜:“为什么不和人家说真话?”

曹云道:“她不是我的雇主,我没必要交底。”

叶澜问:“假设有人愿意贴钱请你索赔呢?”

曹云一愣:“那索赔的意义是什么?”

“就是……我宁可贴钱,也要对方贴钱,鱼死网破。”

曹云无可救药看叶澜:“井下赔五十万,矿妹自己贴五十万,我拿走一百万?神经病。”

叶澜:“仇恨的力量是强大的。”

曹云:“仇恨的力量并不愚蠢,如果有五十万的仇恨,那不如直接放弃民事索赔,法官在井下在量刑上就会从严考虑。”

叶澜恍然大悟:“对哦,还有放弃民事索赔。”

A杀了B,A为了活命,让自己的家属满足B家属的物资要求,B家属因此开出原谅书或者是相关的证明。法官在最终判决的时候,会考虑到死者家属的想法。同时在操作上也默认这一做法。

反过来,A有可能被判处死刑,有可能不会被判处死刑。B家属为了复仇,就可以通过公诉人就是检控官声明,家属放弃民事索赔,强烈要求判处A死刑。这也会影响到最终判决结果。

罪犯死缓或者死刑,有时候是由受害者家属的态度来决定的。

有童鞋说,B可以不为A求情,在法庭判决之后,再提出民事索赔。这自然是可以的。但是民事索赔能获得的金钱与谅解获得金钱差距是巨大的。假设A家境一般,其个人资产也就几万块,作为B最好选择就是声明放弃民事赔偿,争取一命换一命。

假设A是富豪,家属甚至可以开出一千万,两千万的谅解金。

那这算敲诈吗?正常都不会出现敲诈的情况,因为这时候家属没请个律师来处理法律问题,那是脑袋有坑了。

敲诈:你给我一千万,我就在谅解书上签字。

非敲诈:九百万就想我谅解你?

A家属:一千万。

B家属:我在乎的不是钱,是态度,是诚意。

B家属朋友:我看算了,人死不能复生。人家态度也很诚恳,放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

B家属:那好吧。

声明:从道义角度来说,调侃受害者家属绝对是错误的。这里只是说明下,敲诈和非敲诈之间的区别。简单说,你别开价,你开价涉嫌敲诈。对方开价那是诚意够不够的问题。

……

和叶澜一起旅游挺快乐的,叶澜没有什么小脾气,有脾气也拿曹云没办法。叶澜不喜欢钓鱼,但是愿意陪着曹云一起钓鱼。这不是主要的,主要是叶澜能找钓鱼的快乐,这点就很难得。

约妹子打篮球,妹子目的就是和你在一起,于是同意了。但是她只享受和你在一起的快乐,并不享受篮球的快乐。叶澜不喜欢钓鱼,甚至不喜欢去海边,因为时间一久皮肤会难受。但现在叶澜已经习惯了,甚至主动约曹云去钓鱼。

这点让曹云挺难过的,曹云知道叶澜喜欢上钓鱼,是因为陪同自己去做不喜欢做的事后,喜欢上钓鱼。曹云不喜欢这么欠账。他更希望叶澜讨厌钓鱼,拒绝去钓鱼,自己才能心安理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