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五章 千万律师(第2/4页)

曹云道:“没错,法律不保护多数人,开庭卖派必输无疑。”

小郭道:“如果都以法律来办事,我得把卖派的人全抓。因为进行捣乱的两个年轻人是卖派他们开会讨论派出来的行动组。主谋是卖派。”

曹云:“那就抓。”

小郭翻白眼。

曹云问:“听起来我就是四户人家的律师了?草了,这种案子你叫我来?你信不信我杀了你?”不卖派必胜,根本不需要自己,甚至不需要律师,更甚至不需要出庭。法院不可能因为他们人少就剥夺他们的土地所有权。(本书法律至上,可以玩弄法律,但必须遵守法律规则。强拆耍刘莽那属于不遵守游戏规则的行为,在本书中是不会出现的。)

小郭:“不,你是卖派的。村长知道我底细,他问我有没有认识的能力出众的律师。”

曹云道:“这更草了,你难道不懂法?这种必败的官司你竟然叫我来?你信不信我杀你两次?”

小郭:“不信。因为大虾旅游给你四千万的资金,在开庭之前说服四户人家卖地。如果你成功了,剩多少钱都是你的。”

哇哦!曹云道:“我本就是以信任你的态度才上岛,果不其然,我没有信错人,呵呵。”兄弟就是兄弟。

叶澜不理会曹云笑的那么银剑,插嘴:“听起来大虾集团准备购买大宇岛土地的预算超过两亿。”

小郭道:“这没有统一的标价,他们内部不可能将这个信息告诉村民。目前这个价格大部分村民们都愿意接受。我作为警察也不想看世代友好的村民们反目成仇人。能把四户人家摆平自然是最好的。否则就算四户人家最后赢了,仍旧会被村民们仇视,仇恨是难以忘记的一种情绪。法律是不支持多数人,但是多数人代表道德。”

曹云道:“和人民群众站立在一起永远是正确和正义的……你先介绍下四户人家的情况。”看哥怎么空手套白狼,纯赚四千万。

叶澜问:“如果四户人家愿意出八千万?”

曹云道:“法律尊严不容践踏,必须维护少数人利益。”

叶澜:“大虾出一亿?”

曹云:“法律也必须充分考虑到舆情,逆潮流的法律不是好法律。”

叶澜:“四户出两亿。”

曹云:“法不容情。你现在闭嘴自己一边玩去。”别打扰自己赚大钱。

“这就是律师,哼!”叶澜走一边看电视去了。

……

第一户,石上家,老夫妻六十多岁,因为儿女收入高,没有从事任何体力劳动。夫妻两人经常乘船钓鱼。他们的看法比较纯粹,一旦卖地,自己生活规律就会被打破,不是想去哪就可以去哪。他们和村民往来较少,相当于把大宇岛当成隐居退休的一个场所。

小郭介绍了曹云,他们对小郭态度很好,对曹云态度也不错。按照风俗送上茶水和点心。曹云说明了自己的意图。他的意图不是为了大虾旅游服务,他的意图是光辉伟大的。

“我本人很支持两人的决定,青山绿水才是最好的财富。不过我更担忧的是村民们的态度。很显然,大部分村民的意愿是卖地。也许大虾取消项目之后,不会再有治安上的事情发生。但是这个梁子算是结下来了。每当他们感觉到生活枯燥,乏味,或者是缺少金钱的时候,就会想起是谁导致的这一切。仇恨是非常难以化解的一种人类情绪。”

“我本人是在海边长大,对海有特殊的感情。我能理解两位在海洋目田畅游的快乐。我有几个解决办法,你们可以参考一下。第一个办法是迁居,海岛很多,两位会说其他海岛不熟悉。相对来说,我认为宁可去一个不熟悉的地方,也不要留在大家都敌视你的地方。第二个办法,我和大虾旅游沟通,不迁居两位到村中心居住。这样做有个坏处,虽然道路交通比较方便,但是你们居住的地方距离最近的人家也有七公里的路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