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三章 莫蔚案(下)(第3/4页)

“对不起法官,我这么问是有原因。”曹云面向法官:“在警方笔录中,警方询问证人有没有和逃逸者语言交流,证人说没有交流。现在在法庭上他又说有交流。到底是有,还是没有?如果有交流,那证人是不是涉嫌妨碍公务呢?”

孙地辩解:“我哪里记得清楚?这又不是多大的事。我心情本来就不好,哪管那么多。”

曹云问:“你现在能确定有交流还是没交流吗?”

孙地想了好久:“我应该是说了。”

曹云问:“具体说了什么,你记不住了?”

孙地:“怎么可能记得住?”

曹云问:“既然记不住,为什么又否认被告说的话呢?”

孙地怒了:“老子就算记不住,也不可能让她走人。”

曹云:“未必,证人你是大财团代理董事长,是有身份的人。你未必愿意和普通人计较太多,一时间你嘴软了,但是对方连谢谢都没说让你很生气。你很容易生气,已经发了两次火了。有没有这可能?”

孙地:“不可能。”

曹云:“为什么不可能?请问证人,你说不可能让被告离开的心态是什么?是为了维护法律,还是维护自身的利益,还是要让对方得到教训,还是心情不好想找人发泄呢?”

司徒岩叹气:“没有律师真的不要和这类律师去打嘴仗,刀刀杀人不见血。普通人根本受不了。”

曹云:“证人,请说明你说不可能让被告离开的原因。”

按照真实情况,孙地应该选:自身利益,让对方得到教训,顺便发泄下心中的情绪。可问题是,曹云列的是单选项,单选哪个都会被曹云开刀。

选维护自身利益,回到上一次汽车车门撞击,曹云会说明其没有维护自身利益,所以在撒谎。

选法律,典型曹坑,法律规定无人员伤亡事故双方可以和解。

选要让对方得到教训,说明孙地是心胸狭窄的坏人,或者是教育为本的好人。你喜欢哪个答案,你自己选一个。

选心情不好呢?

孙地回答:“心情不好。我是有钱,可是我性格和普通人没区别。”

多选现最终变成单选项,会导致单选项的情节加重。

曹云道:“请问证人,你心情不好的主因是什么?”

孙地回答:“发生交通事故,耽误时间,浪费精力,心情能好吗?”

曹云:“不对。你前面说,心情不好开车兜风散心。难道你预料到会发生交通刮蹭,导致你心情不好?”

把孙地问愣住,曹云不给机会:“我的问题就这么多,既然证人在不记得自己说过什么情况下仍旧咬死自己没说过什么,那只能依靠旁证说话了。”

陆一航有些奇怪看了看曹云,按照计划,曹云会先把孙地逼到在法庭上打人。气氛已经起来了,孙地内心充满了怒火,已经难以理智思考。

庭审战略分三个部分,第一个部分也是最重要部分,曹云要让孙地无法确定自己在交通事故现场说过什么话,这样才能让口供存疑,有翻案的可能。第二个部分,激怒孙地,让孙地在法庭的信用降低,法官将可能更偏向莫蔚。这部分不算很重要,没有一锤定音的效果,但是可以加分。曹云表现很好,加了高分。陆一航只是不明白曹云为什么不出最后一击?

听审司徒岩也没看明白,曹云已经三波精神攻击。导致孙地在正常回答问题时候,暴躁的用上老子这样的词语。这时候应该有个高朝,一箭穿心,让孙地跳出证人席去揍曹云。如果整的好,就此休庭,曹云和孙地达成和解。案子就轻松跳过去。

曹云回到辩席,陆一航身边坐下:“下面你的时间。”

陆一航的时间,陆一航砸出了三百份人证。不过不是目击人证,而是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