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章 求职(第2/4页)

接待员:“曹律师,你老朋友桑尼把高小姐拐到后院去了,还特别说明不惊动你,有私事和她谈。”

这接待员有眼力,桑尼这只黄鼠狼上门拜年,专找高山杏,肯定有猫腻。

曹云拿起西装急急下楼,转到后院,高山杏刚刚放下笔,和桑尼握手:“欢迎桑律师加入律师所。”

纳了个尼?

曹云走过去,拿起文件一看,竟然是劳务合同。桑尼成为高山律师所的专座律师,他愿意将40%的收入缴纳给律师所。

“你是律师?”真心没看出来。

桑尼拿出律师证:“早几年考的。”谁没本律师证呢?

曹云再问:“你来干嘛?”

桑尼:“金盆洗手。”

曹云:“什么鬼?”

半个小时前,李龙正式宣布和鬣狗谈判的消息。他向媒体承认自己行动的过失,同时说明了和鬣狗的谈判条件。鬣狗除主管走叉和鬣狗老板之外,以今天上午十点为界限,将不追究所有曾经鬣狗的成员的法律责任,但不排除民事责任。同时,李龙宣布,自己已经向寺长递交了辞呈,在接下来一段时间内,他会配合新局长熟悉工作,而后正式退休,离开司法界。

也就是说桑尼之前干过多少坏事,就这么一抹抹掉了。桑尼向走叉提出了辞呈,走叉祝他好运。一时间桑尼对前途充满了迷惘,想起自己有一本尘封的律师证,于是就到高山律师所找工作来了。

HK曾经有过相同的事,廉政公署成立之后和警察的矛盾非常激烈。最终廉政公署无奈宣布,以时间为界限,之前警察所犯的事既往不咎。这才将矛盾平息了下来。

李龙胜还是败呢?

曹云认为,李龙虽然有滥用职权,涉嫌违法法律等可能。但是李龙很可能因为自己的决定灭掉鬣狗。这条新闻一公布,曹云相信有很多曾经鬣狗的成员会立刻向警方自首。

团伙犯罪中有一个投名状,这也是警方卧底在犯罪团伙中的难点。你卧底在杀人团伙中,你不杀人,你就无法得到他们的信任。加入鬣狗的人每个人有自己的原因,或者是为了钱,或者是为了其他的。在满足了他们的需求之后,他们中不少人也必然为自己加入犯罪团伙而担忧。

如同什么鬼贷一样,借钱时候爽,还钱时候就痛了。这次李龙一力洗白鬣狗成员,极可能给了鬣狗致命一击。

为什么走叉要给李龙这个机会呢?曹云认为以走叉的能力,应该算到前因后果。

曹云问道:“你们老大是想金蝉脱壳吗?”不太肯定,按照曹云对走叉理解,这家伙是特有表现欲的,老子天下第一,寻找着人生挑战的生活态度。

桑尼道:“按照我的了解,走叉上任之前,鬣狗的发展是非常臃肿的。在走叉上任后,很多人都被边缘化。我甚至怀疑草莓地那个火拼,也是走叉故意为之,想把鬣狗身上的坏肉全部去掉。”

桑尼这么分析很有道理,走叉雇佣叶澜目的是让叶澜被捕,提供一些误导警方的情报。草莓地火拼中叶澜本就是既定的牺牲品。陪同叶澜被献祭的还有一二十人。为了让这些人坐实罪名,走叉甚至在他们的营地藏枪。

还有刘长发,刘长发可是富豪级人物,怎么也应该算是鬣狗骨干级别的成员。难道刘长发也是臃肿的一部分?

走叉有了影子这位强大的技术盟友,很可能想将鬣狗改造成精英机构,而不是一个坐拥一定武力的菌阀。也就是说,以后鬣狗数量会从原来的上百,甚至数百转变成三五人,最多十多人的一个极具凝聚力的团队。

如此一来,到底是走叉赢了,还是李龙赢了?从危害性来说,鬣狗精简人员肯定会降低社会危害性,这似乎是李龙赢了。但鬣狗从来没打算危害社会,李龙帮助之下,走叉成功的去除鬣狗沉疴人事,这时要想再抓走叉的小尾巴,恐怕就更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