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一章 梁子(第2/4页)

分辨不出来就不要扯犊子,大清早就吹牛,听不下去。

有区别吗?应该有还是没有?反正曹云和云隐没喝出来,拉了高山杏一起喝茶,聊天。这时候司马落亲自登门拜访。

曹云根本不用问昨天的事,司马落就把事情说了。司马落这次来,是因为美国要引渡嫌疑犯。按照规矩,嫌疑犯要在东唐受审,服刑之后才能引渡。但是美国人表示,这名嫌疑犯是西海岸团伙的一名重要成员,一旦嫌疑犯愿意成为污点证人,可以整个挖掉这伙西黑。

法院受理了引渡申请,从情况上看,法院很可能同意引渡。司马落不同意,要求参加听证会。司马落认为,自己是东唐的检察官,美国那边的事和自己无关,自己要做的就是把嫌疑人留在东唐受审。

总检察长很支持司马落,同时提醒司马落,这案子恐怕没办法留住人。在引渡条约中有罪行恶性优先,影响优先的说法。比如A在东唐偷了东西,在美国杀了人,听证会就是一个过场,肯定交给美国人。

司马落知道叶澜和曹云正在谈恋爱,无论真假,女朋友被绑架曹云肯定不高兴。司马落找曹云,是找援军来了。

曹云想了很久,给司马落满上茶,问:“你知道嫌疑人是谁吗?”

“CA!”司马落道:“我就是要让美国人知道,无论什么人在东唐犯罪都不行。他们不是第一次这么干了,该给他们点颜色看看。”

曹云点头:“首先你不能承认他们是CA,就算对方说是,你都要否认。否则就成为崴脚层面的事。”崴脚这玩意太恶心了,其是跳脱出法律和道德宽架的一种产物。

司马落道:“我今天来,是约你一起参加听证会。你作为一名律师,属于司法人员范畴。民间律师旁听和监督听证会,是符合规定,也是必须在听证会安排的人员,以此来监督公权。”

曹云道:“没说的,司马落你上门找我,就是给我天大的面子,我一定全力以赴。”呵呵,报仇机会来了。

司马落听曹云答应这么爽快,反而有点害怕:“你……你想干嘛?有什么阴谋?”

这人就是这样,我要勉强的答应,你还很高兴。我这么爽快的答应,你却怀疑我。怀疑是对的,我就是要搞事。

……

引渡听证会,通常是检方和对方国司法部门的交锋,更通常来说就是个过场,因为事先对方司法部门会先征求嫌犯所在国的态度。

按照道理来说,嫌疑犯既然是CA成员,走官方渠道,两个国家情报部门商议之后解决这件事。但是美国和东唐都不希望这件事被公众得知,毕竟有些国家的记者很会捣乱,并且无孔不入。

通过比较合适的法律渠道解决是最好的办法,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但是这次司马落坚决反对引渡,并且还拉上了最大的刺头曹云做后援。西斯他们很清楚,曹云肯定是来捣乱的,于是曹云没有上庭。

听证会开始前四十五分钟,曹云前往法院的路上遭遇了车祸。一辆SUV从对向车道冲过护栏,连撞三车,曹云的车也在其中。这辆车跟曹云时间不长,被翻到田里一次,这次更是把副驾驶的车门撞塌了。

这个交通事故很快上了新闻,原因是SUV的车主是一位女性,调侃女司机的环节总是让人哭笑不得。很多新闻标题为:又一起女司机车祸。

本次车祸没有造成人员死亡,伤者七人。曹云汽车安全气囊很及时炸出,他本人没有大碍。不过不肯定有没有内伤,在发生这种交通事故情况下,警方会强制伤者送院观察治疗。车祸的原因很简单,女司机穿了高跟鞋,很常见的错误,又是经常听说的错误。

因此,曹云错过了听证会。

这是第二次了,曹云用脚跟都想到和CA有关。第一次为了让自己不能出席东二庭审,绑架了自己。为了不让自己出席听证会,制造了车祸……恩,也许真的是意外,不过曹云缺点就是迷之自信,认定是你了,就是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