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九章 烈焰徐父(上)(第2/4页)

一号法官道:“情侣男可以出席,情侣女已经是别人的妻子,人在国外。”

于是情侣男坐到证人席上,期间服务员一号拿了摄像机问曹云:“曹律师,你认为郭律师这个举动的原因是什么?”

曹云看摄像机一愣,而后回答:“证实徐父十一点左右还在王家鱼汤附近的一共有两组证人,一组是情侣,一组是对街的店主。辩方必须先打掉这两组人证词,才可能继续辩护。”

“打掉是什么意思?”

曹云道:“让证词存疑,存在疑点的证词是不被采纳的。”

“谢谢曹律师。”

一号服务员接着访问另外一位听审的年轻律师。

曹云一度怀疑烈焰法庭是不是得到了警方的允许,越来越嚣张。

情侣男入证人席。

郭笑天很镇定,走到证人席问:“证人,你是先和警方描述长相,还是警方先把照片给你认?”

情侣男回答:“警方征集目击证人,我案发前后时间经过那路段,于是就去了警局。警察把嫌疑人照片递给我,问是不是他。我和前女友没有马上回答,说人穿了雨衣。警方通过PS,把雨衣换上去,我觉得就是他。”

“觉得?”

“不,就是他。”

郭笑天问:“你和被告错身而过,证词说距离也就一米左右。你在路肩上,他在路肩下骑三轮摩托车错身而过。请问,你看见的被告头部有没有套雨衣的帽子?”

情侣男回答:“没有。”

郭笑天问:“他头发有没有染色?”

情侣男回答:“没有。”

郭笑天回到辩护席,将照片放大到投影仪上,是徐父被捕时候举牌,穿囚服的照片,其发型三七开,七的部分有一撮白色染发。郭笑天道:“警方给证人辨认的照片是半年前,有关部门拍摄的被告照片。被告的头发是案发前一个星期剪头发时候染的。也就是说,证人看见的并不是被告。”

司马落拿近话筒:“郭律师,请问,你怎么知道被告头发在案发前一个星期染的呢?”

郭笑天:“法庭给我的资料,大家请看视频。”

短视频,拍摄理发店,店主说明徐父在他这边染发。完了,郭笑天道:“案发当天是晚上十一点,被告凌晨三点去鱼市拿货,又回去开早市。即使没有视频说明,徐父也没有时间染发。”

司马落道:“下雨天,没有带雨衣头帽,头发粘在一起,这撮白发面积并不大,黑发很容易把白发遮盖。另外大家看,证人当时在左侧,证人证词中说,被告回头,按照当时模拟,被告回头不可能把整个头转过来。半个头,大半侧脸。恰巧侧脸部分头发是黑色的。郭律师所提出的质疑,完全站不住脚。”

郭笑天道:“司马检察官,你别忽视重点,警方有诱导认人的嫌疑。按照心理学来说,一面之缘,还是在恋爱状态的年轻人看了别人一眼,第二天认出的机率几乎为零。这是美国大学做的一份调查报告,一百对恋爱的年轻人和一位陌生人错身而过,陌生人回头叫了他们的名字,情侣回头看了陌生人一眼。第二天,让情侣从二十张照片中选出陌生人,只有两组情侣选对,并且承认自己是猜的。”

“美国大学报告?”司马落嘲讽问:“你也信?”

一号法官道:“是我们委托美国某大学做的专门研究调查,这是报告的具体内容。”

法官说完,服务员抱出一叠文件夹,向辩护席,控方席位还有陪审团,甚至连听审都发了一份。

曹云看了几眼,知道这材料是真的。因为学校是名校,上面有清楚的签名,真假事后一查,不可能是伪证。否则烈焰法庭就落了口实。说是郭笑天在辩护,实际上是烈焰法庭动用各种资源收集资料为徐父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