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六章 合同(第2/2页)

“那谁……”曹云指云隐:“晚上我请你吃烧烤。”

“谢谢你哦,是去你家附近吃烧烤吗?”云隐问。

曹云佩服道:“厉害。”

“废话,不就是顺便开车送你回家吗?”云隐呲之以鼻。

这时候曹云有点不好意思,道:“云少,你家大业大,律师所现在正需要借东风炒作一波。而且为了律师所将来的发展,肯定是要朝商业中心移动。作为带有暴发户性质的我们律师所需要一个门面……要不这样,我想要的是这四个月中可能会上门的大鱼,四个月后,我们把合同废了,你还是可以把写字楼继续出租。”

“你这么敲我觉得有点过意不去?”

曹云回答:“有点。”才怪,这叫欲擒故纵。不是曹云想坑人,只不过想做有些事需要付出代价。

“晚上吃烧烤,你请客。”云隐说了一句走人。

曹云检查合同签名,把合同递给高山杏:“他这人死要面子,就冲着你,也不会为了这点小钱反悔。不过还是把合同收好吧。”

高山杏始终话不多,道:“我有些看不懂你和云隐的关系。你从来不占我的便宜……不是那便宜,也不会占别人的小便宜。云隐虽然不吝啬,但是也是很有原则的。”

曹云想了一会,回答:“我挺欣赏他的,所以我才会敲他。”

“啊?”

“这叫羁绊,你们女人是不会懂得。比如我在地铁遇见一位女生,想和她认识,贸然上前很唐突。这时候我不小心摔倒,拉坏了她的耳机线,这时候就产生了财物羁绊。”曹云道:“我将他当朋友才敲他,钱对他来说是最无所谓的东西。最后我纠正一点,这合同云隐未必吃亏。”

“哦?”

曹云道:“因为我了解乙方的性格,如果在律师所盈利糟糕的情况下,乙方会主动的解除合同。在律师所盈利,并且很赚钱的情况下,乙方会顾念到当时甲方的仗义,会认为甲方赚50%是理所当然的事。”

“乙方?”高山杏指自己:“乙方不就是我吗?”

曹云点头:“没错。”

高山杏脸一红,立刻提气反驳:“我才不是在那样的人,既然他签了,这便宜我一定要占满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