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混过的(第2/2页)

以最底层的看场马仔为例。夜吧两伙客人发生摩擦和矛盾简直是家常便饭,通常出现肢体冲突会报警,但是夜吧老板最讨厌就是警察,警察多来几趟,生意还做不做?于是就有看场的人。这些人会很公平处理摩擦和矛盾。把两边闹事的人拖出去,打一顿就好。被打的人即使报警,夜吧老板也会否认看场的是自己人,只说可能是别的客人看他们不爽,所以打了他们。

这种案件,警方不太可能派遣大量警力调查,就算调查了,抓到了人,罪名也不大。加之他们经验丰富,知道怎么应付警察的问话,所以看场就成为夜吧必不可少的秩序力量。

除了合法娱乐业外,东黑主要资金来源是赌X和卖X。也有一些人暗地进行武器走私,杜平贩卖等。

优点也有,东黑和华黑不同,东黑通常不会侵犯正常普通人,他们有会所,俱乐部等自身拥有的地盘,甚至出现过无意伤害普通人,首脑跪地俯首向被伤害者道歉的事。华黑相反,在国外是专门敲诈欺负华人。

……

曹云所住房子二楼有个小阳台,本是用来晾晒衣物,现在被曹云改装成了秋千椅。

寒子坐在秋千椅上慢慢的荡着:“喂,他是混过的。”

曹云借着灯光在旁边看寒子拿回来的资料:“混有几种,一种是为了酷而混,这种一般死的快,残的快,坐牢也快。一种是为了钱而混,自己的工作不如混的来钱,于是就去混了,日川肯定是这种人,否则不会在有更好机会时候就改行学医去。第三种是帮自己女朋友拉皮条才混的……”

“喂!”

“有啊,女朋友本来是里面的人,让别人拉还要抽成,还不如自己上。”曹云笑道:“开玩笑,开玩笑……不太好啊,从日川背景,还有夏令营的模式看,他骨子里还有混混基因。”

寒子:“不能让你一个人,我这两天就先住你这里。话说你也太狠了。”

曹云无奈道:“这点我必须检讨。我做事还是急了点,无论是推荐信,还是这次的事,其实有另外的更好的解决办法。甚至放弃推荐信,或者打输这官司也没有太大关系,我还年轻,有的是时间。我也在检讨为什么我更乐意选择冒险,也许是我还不够老吧?不过不用了,谢谢你的好意,让一个女生来保护我,面子过不去。”

“被人揍一顿更舒服?”

曹云掏出胸前挂的玉佩道:“我佩戴了护身符,不会有事的。晚上九点了,你该回去了。”

“那好吧,改天我会去医院看你。”寒子翻身下了秋千,头也不回的走了。

曹云继续把文件看完,拿手机看下时间,该死的,不早不晚肚子饿……一个家,没有女人是真不行。说的是老妈,女朋友?你没给女朋友下面吃就算好了。

曹云把文件放在自己的卧室,下楼出住所,朝不远处的街口拉面店走去。当曹云掀开布帘,进入拉面店的时候,一通电话打给了令狐兰,汇报了曹云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