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疑问(第2/2页)

警方对两人住所进行搜查找到了关键性的证据,首先是情人一件裤子的裤脚有血迹,裤子虽然被洗过,但是没有用漂白水破坏,警方提取DNA证明血迹属于井上,符合用棒球棍打击井上时候喷溅血迹的形状。对此,情人除了目瞪口呆和坚决否认外,根本说不清楚。

第二个证据,由东郊桥监控提供,案发当天凌晨将近一点,松本妻子的汽车经过东郊桥,凌晨一点三十分,松本妻子的汽车通过东郊桥返回别墅群。松本的别墅在东南郊区,松本和井上会面的地点是东郊桥外,两个地点没有直接的道路相连,必须通过东郊桥才行,两者距离大约是十四公里。

第三个证据,在松本别墅后院草地挖出了一个威士忌瓶子,经过检测,威士忌瓶子内含有一种安眠药物,这种药物药效不算大,但是能和酒精产生强大的作用,新陈代谢快,几乎无副作用,难以检测。这种安眠药物是提供给运动员使用的轻微安眠药物,恰巧就是情人任职公司所研发生产的产品。

根据警视厅搜查组的调查,他们认为这是一场精心策划的栽赃杀人案件。松本妻子准备好了两瓶酒,并且说服丈夫和井上和解,同时提到了井上曾经在某海滩救过松本,建议重游故地,两个男人喝点酒,聊聊天,矛盾自然就可以化解。但是松本喝的威士忌内被掺入了药物,凌晨时分,松本因为药物作用,肯定不醒人事。井上也处于醉酒状态,这时候松本妻子的情人攻击了井上。

松本妻子有汽车的副钥匙,可以轻松打开停在海滩公路边汽车的后备箱,拿走棒球棍。在打倒井上后,情人摘下松本戒指戴在自己手上,打在井上颧骨部位。最后他再用棒球棍将井上打死。

接下来把井上尸体放到后备箱,将松本抱上车,开到有巡警出没的地方东郊桥附近,最后带酒瓶离开现场,完成杀人栽赃。

在上次开庭一周后,法庭再次开庭审理此案,只不过原来的被告变成了证人,原来的证人松本妻子和情人变成了被告。作为松本的辩护律师,高山杏对自己这次的努力成果非常满意,也出席了这次庭审。

但让高山杏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曹云竟然成为松本妻子辩护律师的私人助理,堂而皇之的坐到了辩护律师席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