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卷 第一章 慕兰强敌

金刀魔羯·阿里·代伊有一双幼发拉底河般深邃的褐色眼睛,这双眼睛,现在正盯着面前的两个精灵俘虏,一男一女两个精灵眼中的骄傲和不屈,让这位勇敢的武士感到了一丝挑衅。

“摩羯”在慕兰语中就是“武士”的意思,“金刀魔羯”就是慕兰苏丹亲赐宝刀的武士,整个慕兰帝国,拥有这个头衔的武士不超过一百人。

慕兰帝国是沙漠三十六个国度之中最最强盛的一个,疆土在的连越冬的候鸟也飞不过去,满地流淌着的都是无花果和椰枣的香味,每年会有三个沙漠小国,要向慕兰帝国的苏丹陛下送上最美丽的女人和最醇香的葡萄酒——慕兰帝国的骆驼是所有骆驼中跑的最快的,慕兰摩羯也是所有的沙漠摩羯中最彪悍善战的。如果有哪个沙漠小国拒绝进贡,他们就会象现在的马尔罕国一样,在慕兰铁骑的铁蹄下苦苦呻吟。

阿里·代伊作为拥有慕兰帝国“金刀魔羯”头衔的高阶武士,向来只接受最最艰难的任务,比如说上一次随统帅隆美尔大人出征骶勒国,代伊就是第一个爬上城墙,斩断对方将旗的破城勇士。当时横陈在他的滴血金刀前的是骶勒王帐中八名刀法最好的摩羯尸体;这一次率领三千名战士一起扼守粟米特绿洲,对于身经百战的代伊来说,和以往的考验并没有太大的不同。

阿里·代伊并不是真正地慕兰人,真正的慕兰人眼睛里都有一层厚厚的血丝,如同血战后没有擦拭的弯刀。他是摩雅人,摩雅帝国也曾经是塔克拉玛戈大沙漠中的一个庞大国家,是玻璃制造技术地发源地,但是三百年前,摩雅帝国被慕兰帝国所吞并了,所以现在的摩雅人全都已经成了慕兰人。

无论是从前还是现在,或者是将来,塔克拉玛戈大沙漠中,永远都不会停止重复吞并、战争、杀戮和分裂——这是一个永恒的主题。

对于沙漠西边的空旷大陆,所有的沙漠居民都能略知一二,知道那片大陆被称为爱琴,知道那里生活着精灵、比蒙、矮人,也知道那里有强大的人类国度,这一切一切得仰仗商人的功劳。

很多很多年以前,从爱琴大陆来的地精商人们,告诉了所有沙漠居民外面的天空,很多很多年以后,沙漠商人也开始把自己地足迹撒向了世界,把外界的消息再带回祖国——踏过漫长的黄沙古道向布和瓷;从沙漠向南,能到达爱琴大陆,这里是地精商人们的老家。

和沙漠居民冷眼看世界不一样地是,外界可能永远也不知道沙漠中就一定是火烧火舞黄沙,生活在哪里的智慧生物就一定贫穷落后,却不知道沙漠里也有大片大片的湿地和河流,这里的土地肥沃的能流淌蜜汁。更不知道这里同样建立着一个个强大的国度——这一切一切,都是因为出门在外地沙漠商人们,从不会告诉外面的人自己家乡是什么样的,爱琴商人那种按捺不住的炫耀欲望,有别于丝绸商人那种想当然唯我独大的沙文主义。

从憨厚的外表看,外人根本不知道沙漠商人其实还有另外一个身分——强盗。沙漠中地男子,从学说话开始就得学习骑术和刀术,所以每个沙漠男子都是骁勇的摩羯,这些出门在外的商人,会选择最合适的时机。拔出自己随身携带的乌兹弯刀,掳走那些令人眼馋地宝贝,这种行为在分裂吞并频繁出现的沙漠世界中,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沙漠是强者的世界,你的刀够快,才能获得所有人的尊敬。

最靠近慕兰帝国的爱琴大陆国家是比蒙王国,从慕兰的西啊行省“加里曼丹城”再向西,在沙漠中跋涉三千多里路,就能够到达比蒙王国;只有慕兰人自己才知道,慕兰商人们从四百年前开始,就已经不停地在比蒙王国境内掳掠美女再贩卖到“加里曼丹城”的奴隶市场上了,每一个比蒙美女都意味着一笔巨大的财富!“加里曼丹城”的哈里发和显贵们非常喜欢豢养比蒙美女,尤其是福克斯,他们喜欢将狐族美女调教成一条只会趴在地上行走的美女狐,随时供以取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