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卷 第一章 荒原大宴的开胃菜(第2/5页)

诺查丹玛斯是西马克子爵手下最好的一个巫医,也是唯一的一个,至于为什么要起“诺查丹玛斯”这个名字,那是因为这个匹格巫医听说,那是人类国度一个伟大的占星术预言家,而他是博格村目前最好的预言家,而且一直立志要成为比蒙王国最伟大的预言家。

“没受伤?”巫医诺查丹玛斯傻了。

“废话!这点准头没有,我还是祭祀吗?”刘震撼就是不怎么喜欢自己这个同族。

这个家伙不愧是个乡下巫医,身上老是散发着一股古怪的味道,说不请是他自身的臭味还是药味。刘震撼不顾他的强烈反对,命令古德拿着刷子揪着这个家伙下河洗了十几遍,但这股味道还是挥散不去。

自打知道了就是这个巫医诺查丹玛斯,帮海伦预测了什么“李察”就是她未来的丈夫,刘震撼就彻底地不待见他了。

刘震撼忘不了那个叫李察的王子帅帅的样子。

尤其是他照镜子的时候。

其实刘震撼觉得自己也挺帅的,不过要在灯下看侧面。

飞刀的问题就这么解决了,就连熊猫们后来没事也开始学习起飞刀来,这群熊猫们的武学天份让刘震撼感动不已,追随者要都象他们这样才好呢。

不过獒人的忠心也挺让他感动的,自打跨入了漫无边际的多瑙荒原之后,他们总是自告奋勇地去寻找水源,打猎,敏锐的鼻子让他们屡有斩获,随身携带的干粮基本上都省下了。刘震撼有时候高兴,随便赏他们一支雪茄,就会让他们扑上来,吻半天的靴子。

不至于吧?刘震撼有点哭笑不得。

海伦告诉他,道格族是比蒙中最忠心的种族,獒人就更是这样了。一个獒人这辈子只侍奉一个主人,一旦决定跟随,即使主人再蹩脚,也矢志不渝。

拣到宝了。刘震撼心想。

走入荒原行走了两个礼拜之后,刘震撼才理解,为什么说那天那些权杖祭祀对于他和海伦去南十字星森林冒险会笑的那么离谱,獒人们一听说进入南十字星森林就这么担忧的原因了。

按照西马克叔叔的叮嘱和他给予的一张用猪皮硝制的有点发黄模糊比蒙王国疆域地图,刘震撼小心翼翼地选择了沿着荒原边境线向着南十字星森林挺进。

因为他听说多瑙大荒原之中,越往内部走,强盗越是厉害——这倒不是说他怕强盗,关键是他不想多事。

他不想惹麻烦,不代表麻烦不想找他。

自从离开边境军队巡逻控制的范围之后,无数丑陋的象老鼠一样,穿着破烂皮甲,手拿各种锈蚀武器的矮胖生物没日没夜地从阴暗中偷偷摸摸地冲出来,想打秋风。

这批肥鼠一样的古怪生物,数量多就不提了,身上还有一股让人呕吐的臭味,他们不分昼夜地骚扰着这群冒险家,让刘震撼委实是讨厌又无奈。

刘震撼私下了有个很猥琐的想法,他在怀疑,这些地精说不定就曾经是比蒙之中的老鼠进化的,当然这个念头是不能给小狐狸知道的,因为这就是屡屡出现在海伦骂人词汇中的荒原上最最卑劣的小偷和强盗——地精。

这些地精数量多的不象话,往往都是黑压压地一群冲过来,这样的冲锋在刘震撼的眼里纯粹是儿戏,连火力掩护都没有,冲上来纯粹是找死。

熊猫武士和獒人战士们手里的家伙随便抡过去就能砸倒一片,于是这帮地精黑压压地又逃走一片。

这些地精的毅力委实让刘震撼感叹,虽然屡战屡败,但这些地精依然屡败屡战;他们简直是麻雀战的行家,下次再出现的时候,人数一点也不见少,直把这个荒原当成了地精人民的海洋。

这些地精嘴里发着“哦克!哦克!”的号叫,一次一次地骚扰着冒险家们,终于捅下了大搂子,刘震撼有一次和艾薇尔正在帐篷里进行“双修进化”,刚刚解开娇羞无限,扭扭捏捏的艾薇尔的纽扣,正要入港,就被这帮家伙打断了前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