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传 亡友,最初的纪念(第2/4页)

“我不是少爷,我只是巴克夏少爷的替身。”那孩子看着弟弟的尸首,喃喃地说,“我叫弗莱德。”

……

“汤米,说好了中午在这里见,我教你识字,你怎么又迟到了。”十三岁的弗莱德责备着他年长的伙伴。

“对不起,我来晚了。”

“等等,你的脸怎么了?”眼尖的弗莱德看见了汤米青肿的眼眶,“你又和人打架了,疼不疼?”

“没什么,不要紧的。”汤米躲闪着避开弗莱德的目光,“乔比我更惨。”

“为什么又和他打架?”

“我才没和他打架,我是教训他。谁让他说……说……”汤米忽然吞吞吐吐,不愿把话全说出来。

“他说什么了?”

“他说,巴克夏伯爵是个吸血鬼,只知道加税,根本不管我们的死活。还说你……”

“说我是他的帮凶、跟班还是狗腿子?”

没有回答,汤米把头垂得更低了。

“随便他们去说就是了,我又不会被他们说得少块肉。”弗莱德感激地看着汤米。

“那可不行,谁也不能说我朋友的坏话。”汤米忽然昂起头,激愤地大声说道。听了这话,弗莱德幼小的身躯微微颤抖了一下。

“汤米……”弗莱德小声说。

“什么?”

“我是……你的朋友吗?”弗莱德怯怯地问。

“你是,弗莱德,你是我最好的朋友。”汤米肯定地点了点头,又问,“我呢?我是你最好的朋友吗?”

“你不是,汤米。”弗莱德用力摇着头,“你是我唯一的朋友。”

“弗莱德,从今天起,除了教我识字,再教我拳击和摔跤吧。你不是说你的老师什么都教么?你一定也学过这些了。”

“学是学过,可为什么忽然想起这个呢?弄得全身是伤,挺难受的。”

“因为要是还有人说你的坏话,我就可以狠狠地教训他们了。”说完这话,汤米又傻傻地笑了,指着自己黑青一圈的左眼说:“而且不用被他们打的那么难看。”

面对着坦荡微笑的朋友,黑发的英俊少年眼圈红红的,拼命忍住不让泪水掉落下来,用力点头答应着。

“好了,不是说好要教我识字的么?现在就开始吧。”汤米拍了拍弗莱德的头,提醒着他。

“恩,我们现在就开始。你想先学什么?”

“‘朋友’,你告诉我‘朋友’写出来是什么样子好吗?”

学习识字的机会让十五岁的汤米跃跃欲试,他兴奋地抓起一根树枝,随着弗莱德的动作在泥地上写下了他人生中的第一个单词。

两个“朋友”肩并肩地排列在地上,一个优雅端正,另一个带着几分粗野的痕迹,正如站在一边写下它们的两个主人。

“你的字写的真好看。”汤米看着弗莱德的笔迹赞叹着。

“不用着急,时间长了你的字也会写得好看的。你还想学什么?”

“等一下,我多练两遍。”汤米执拗地抓起树枝,重新在地上书写起来。不久,地面上就布满了“朋友”的字样,有的大,有的小,虽然笔迹仍然粗糙生硬,但确实看的出,汤米把这两个字一步步练得工整起来了。

“汤米,要把这个词记在脑子里哦,下次我是会考你的。”弗莱德坐在一边,看着年长的朋友专心地练习,在一旁提醒地说。

“记在脑子里是不够的,这两个字,我要好好练习,写在我的心里……”

……

“汤米,跑,快跑!”弗莱德的叫喊声在悠远黑暗的小巷子里回荡着,他对着逐渐远去的汤米的背影喊完了一声之后,转身跑向了另外一侧的巷口。

弗莱德的心里纷乱如麻,他边逃边为今天的冲动悔恨不已:如果他今天不冒险出来找汤米,如果他不为庆贺汤米的参军而偷拿了几份食物,如果他不执意要和汤米在河边庆祝,如果他能更警觉一点,不被小巴克夏和他的狐群狗党发现,那么或许现在什么事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