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第2/3页)

那只手挣了一下,傅重明加大力气,对方一时没有挣脱。

“走了走了,先来碗热汤吧,可惜了你不喝酒,不然这天气正适合喝点热酒,再来一小盘炸脆的肥嫩鸭皮,不放盐,沾上白糖慢慢就着酒吃,又香又流油呀。”

咕噜咕噜。路怀星不挣扎了。

傅重明耳朵尖得很,他背对着青年,得意地扬起嘴角。

第十区鱼龙混杂,拥挤的建筑像一个个摞在一起的纸箱,街边三五成群坐着许多神色迷离的青年,嘴里抽着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吐出一股一股白中透绿的烟。

不时有流浪汉躺在各种能躺的地方睡觉,小孩抱着个破烂的机车头盔,正在当橄榄球玩。

这种地方星级饭店肯定是没有,傅重明领着路怀星拐进一家麻辣烫,不大一会儿,一盆滚烫的红汤摆在路怀星面前。

“你别小看这种街边摊,卖相不好不等于不好吃,关键是……”傅重明趴在桌上凑到路怀星耳边,“这种乱糟糟人来人往的地方,最适合偷听情报。”

路怀星从盆里捞出一片鸭血,慢慢塞进嘴里。

“我以为……”

“以为防卫官执行任务应该是风萧萧兮易水寒,慷慨悲歌我独行的风格?”傅重明笑嘻嘻,“或者百万大军,阵前冲锋,一堆记者跟在后面声情并茂地哭?唔,那种我应该也行,毕竟我可是居家旅行必备的十项全能能S级!”

路怀星捞起一坨煮蔫的菜,怼进傅重明嘴里。

“唔……长官真好吃。”傅重明舔舔嘴角。

虽说防卫官的举动不免有借美食讨好长官的嫌疑,但他选择的地点非常完美,是一个交叉路口,周围全是来往行人,背后又有几条暗道通往巷子,各色居民匆匆而过,千姿百态,十分便于观察第十区的民生。

第十区的人民似乎没有那么畏惧神父,他们大半无视二人。

但也有个别路过,远远地吐了口吐沫。

看了一会儿,防卫官悄悄说:

“三个疑点,第一,怪物是什么。会被愚民当做血族——这可不是中世纪,这是科技发达的未来城市,如果能被未来城市的民众当吸血鬼,那这种怪物就是真的要喝人血,成因不明,但我个人不太赞同魔法成因。”

傅重明指尖敲打桌面,“第二,教会在这座城市里究竟扮演了什么角色?我们遇到了三种完全不同的态度,我们住的地方大概是四区,中产阶级,那些人对我们是敬畏,一区的上流社会似乎与教会合作,觉得我们是属下,但他们之间也并不亲密无间;而这里的人觉得……”

“我们是教会走狗。”路怀星说着,搅动筷子,试图捞出更多鸭血,“第三?”

“那种青年人吸的烟是什么东西?”傅重明挑了挑眉,“贫民窟用来逃避现实的新式毒品?”

路怀星搅动着汤汁,不满地抿了抿嘴唇,盆子已经见底,可他依然很饿。

傅重明:“再来点?”

路怀星皱眉:“不了,那边那个人,应该在卖你说的东西。”

傅重明眼角看去,街边有一个穿长风衣的男人,正在对一个年轻男孩热情推销什么。男人鬼鬼祟祟,眼神乱飘,正小心地拉开风衣,让男孩看里面的货物,傅重明总觉得他下一句应该是“要盘吗”。

但在这混乱的街区,街边堂而皇之地播放着某种特殊机器人体验店的广告,想来那男人卖的绝不是普通违禁品。

“跟上。”路怀星冷淡地说。

男人很警惕,拉着男孩一路走向小巷。

“最新的‘绿货’,便宜卖你。”

男孩眼馋地看着男人的风衣,问:“多少钱?”

男人比了个手势,男孩叫起来:“这么贵?你咋不抢钱?我可告诉你,这要是被治安官抓了去——”

“你别被神父发现就行,治安官自己都用!”男人啐了一口,“还有,别嗑多了,死了我不管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