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离开阿什兰的那天(第2/4页)

“欢迎来我们镇,”他对我父亲说,友善但多少有些疲惫,“介意我带你参观一下吗?”

“我不能留在这儿,”我父亲说,“我只是路过。”

“他们都这么说。”威利说着搀住了我父亲的胳膊,两个人开始并肩前进。

“反正,”他又说,“你着什么急呢?你至少应该看一看我们都能提供些什么。我们有商店,一间小商铺,还有这儿——来这儿,”他说,“如果你想打桌球,我们这儿也有地方。桌球房,你知道。你可能会喜欢。”

“谢谢。”爱德华说,因为他不想得罪这个威利,或者周围看着他们的任何人。他们已经吸引了三五个人跟着他们,穿过空荡荡的大街,保持着距离但是虎视眈眈。“非常感谢你。”

威利带他参观药店的时候手拽得更紧,然后是基督教书店,再然后,他狡黠地眨了眨眼睛,到了那个妓女住的房子门前。

“她也很可爱。”威利说,接着,仿佛想起了什么不愿意想起的事情,又说,“有时候。”

天更黑了,开始下起小雨。威利抬头看着,任由雨水滴进他的眼睛里。父亲擦了擦脸,皱起了眉头。

“我们这儿老下雨,”威利说,“但是你会习惯的。”

“这儿所有东西都有些……潮湿。”我父亲说。

威利狠狠地瞥了他一眼。“你会习惯的,”他说,“这个地方就是这样。爱德华,任何事都要习惯。”

“这不是我想要的。”他说。

“这也是,”他说,“这个你也得习惯。”

他们在沉默中穿过脚下聚集的雾气,穿过轻打在头上和肩膀上的雨水,穿过这个古怪的小镇黄昏一样的早晨。人们在角落里聚集起来看着他们经过,有人加入跟随他们的小分队。爱德华瞥见一个穿着破黑西装、面容憔悴的男人,他认出了那个人,是诺瑟尔·温斯洛,那个诗人。他几年前离开阿什兰去巴黎,去写作。他站在那儿看着爱德华,几乎笑了出来。然而爱德华看到了他的右手,上面少了两根手指,于是诺瑟尔的脸色开始变得苍白,并把手攥到胸口,消失在角落里。人们曾对诺瑟尔寄予厚望。

“当然,”威利说,他看到了刚才发生的一切,“经常有你这样的人从这儿经过。”

“你的意思是?”我父亲说。

“正常人,”威利说,仿佛这个词在他嘴里留了苦味,他啐了口唾沫,“正常人和他们的人生规划。这雨,这潮湿,像是某种残渣,梦的残渣。事实上是许多的梦,我的、他的,还有你的。”

“没有我的。”爱德华说。

“没有,”威利说,“现在还没有。”

这时他们看见那条狗。它就像一团模糊的黑影一样在迷雾中移动,直到它的身形在他们面前显现。它的胸口有白色的斑点,脚趾周围是褐色的,而其他地方都是黑的。它长着短而刚硬的毛,看上去不像是什么特殊品种的狗——一条杂种狗,体内流着好多种狗的血液。它向他们走来,缓慢但是直接,遇到消火栓或柱子都不停下来闻一闻,也不徘徊,只是走。这条狗有要去的地方。这条狗有个目标——我父亲。

“这是什么?”爱德华说。

威利笑了。“一条狗。”威利说,“它会来检查每个人,算是个看门的,如果你明白我的意思。”

“不,”父亲说,“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你会明白的,”威利说,“你会的。叫它一声。”

“叫它?它叫什么?”

“没有名字。它从来不属于任何人,所以从来没有名字。就叫它狗。”

“狗。”

“对了,狗。”

于是我父亲蹲下身,拍着手,试图表示友好:“过来,狗!到这儿来,伙计!这儿,乖。过来!”

而狗刚走完一条长而笔直的线,停下脚步,瞪着我的父亲看了很久——反正对于狗来说应该算是很久了,半分钟。它背上的毛竖了起来,它的眼睛直瞪着我父亲的眼睛,张开嘴露出牙齿以及可怕的粉色牙龈。它在大约十英尺远的地方狂吠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