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雾中血案

黑暗里响起了电话铃声,铃响了三遍之后,床垫弹簧才吱吱嘎嘎响了。手指在木头上摸索,一件小小的硬东西噗的一声掉在铺着地毯的地板上,弹簧又吱吱嘎嘎响了。一个男人的声音在说话:

“喂……是啊,你说吧……死了?……嗯……十五分钟。谢谢。”

开关卡嗒一声,天花板中心由三根镀金链条吊着的蓝白色碗形吊灯照亮了屋子。斯佩德光着脚穿着绿白格子的睡衣坐在床沿上。他沉着脸望着桌上的电话,从电话旁拿起一刀棕色卷烟纸和一袋达勒姆[1]牛头牌烟草。

水汽濛濛的冷空气从两扇敞开的窗子里吹进来。传来了阿克塔拉兹岛[2]上的雾号。单调的号声一分钟响六下。一只小闹钟搁在一本杜克写的《美国著名罪案录》的书角上,好像随时会掉到地上;书的封面朝下,时针指着两点零五分。

斯佩德十个粗指头不慌不忙、小心翼翼地卷起烟来。他挑出一撮定量的棕色烟草,放在卷弯的纸上,把烟草铺得两头一样平,中间稍微瘪下去,两个大拇指从纸的内沿把它往外一卷,食指在外层捻紧,大拇指和另外几个手指滑到烟卷两头把它挟住,舌头随即舔了舔纸边,左手食指和大拇指夹住烟头,右手食指和大拇指就把舔湿的缝口捋平,把烟头一拧,另一头就塞到自己嘴里。

他捡起那只掉在地上的猪皮套镍壳打火机,按了一下,嘴角叼着点燃的烟卷站起身来。他脱掉睡衣,双臂双腿和身体光溜溜的,粗壮有力,匀称的宽肩膀往下坍,看上去真像一只熊的身子;像一只剃光了毛的熊:他胸前没有毛,皮肤像孩子一般柔软,呈粉红色。

斯佩德搔搔脖后根,开始穿衣服。他穿上一套薄薄的白色连衫裤,灰袜子,黑吊袜带,深咖啡色皮鞋。系好鞋带后,他抓起电话,接通了格雷斯通街[3]四千五百号,要了一辆出租汽车。接着穿上一件白底绿条子的衬衫,一条白软领,一条绿领带和白天穿的那件灰上衣,套上一件宽大的粗呢大衣,戴上顶深灰帽子。正当他匆匆把烟草、钥匙和钱塞进口袋里时,大门铃响了。

布什街[4]是条山路,有一段路面正好覆盖着斯托克顿街地道[5],然后通往山下的唐人街。斯佩德就在这段路口付了车钱,下了车。旧金山的夜雾是淡淡的,湿黏黏,冷气入骨。街上一切都影影绰绰。离斯佩德下车的地方几步路,有一堆人聚在一起,朝一条小巷里张望。布什街另一面站着一男两女,也朝这条小巷张望,窗子里也有人往外看。

那些有铁栏杆的窗口,就开在难看的山路阶梯高处。斯佩德穿过两边都是窗口的人行道,来到扶墙旁,手搁在湿漉漉的墙顶上,俯视着山下的斯托克顿街。

一辆汽车突然从下面地道口出现,马达隆隆,嗖的一下驰过,一阵风似的开走了。地道口不远处有个男人蹲在一块电影广告牌前面。一根煤气管横亘在两家店铺当中的空地前。那蹲着的人为了往广告牌下张望,把脑袋几乎弯到人行道上。他一只手撑在地上,另一只手抓牢广告牌的绿框子,保持着一个奇形怪状的姿势。另外两个人尴尬地一起站在广告牌另一头,朝广告牌与另一头一所房子之间几英寸的空隙处探头探脑,那所房子有一道光秃秃的灰色边墙,墙下就是广告牌后面这块地方。灯光在墙上晃来晃去,人影也在灯光中忽隐忽现。

斯佩德转身离开扶墙,沿着布什街朝人们聚集的小巷走去。一个穿制服的警察嚼着口香糖,站在一块白底蓝字印着布里特街[6]的搪瓷路牌下面,伸出一只胳臂拦住他,问道:“你到这儿来干什么?”

“我是山姆·斯佩德。汤姆·波劳斯打电话给我来着。”

“果真是你,”警察放下胳臂。“我刚才没认出你来。好吧,他们在后面。”他伸出大拇指朝肩后一指。“事情真糟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