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阴阳之尸 第四章 特别证人(第2/2页)

在很多罪案剧中,技术人员总是把沾有样本的棉签头往试管里一丢,摇一摇然后送到机器上去,电脑屏幕上马上就能弹出一个硕大的比对结果“MATCH”(符合),但那些都是戏剧化的描述。其实,仅仅是检材的提取,就是极其繁琐的环节。试验时,法医们拿起剪刀,将携带检材的物件剪成小片放入离心管,进行分离纯化,然后对DNA片段进行扩增,最后进入DNA图谱分析。一套流程走下来,至少要花费12个小时。如今,为满足侦查办案的实际需求,鉴定时限已由原先的30个工作日转变为3、5天。若换作以前,等一个鉴定结果能把人等死。

几天后,我们从DNA实验室拿到了结果,可却出人意料。麻绳上的DNA除了死者的,还有另一个人的,可那个人并不是死者的儿子。如此一来,姚大勇的儿子被证明是清白的,可凶手是谁呢?谁还能自由出入姚家?

我拿起犯罪现场的照片看了又看,终于发现了一个问题,并再次到现场去确认。在死者家中,饮水机的水桶是满的,一点空气都没有,这说明水可能是刚换上的,死者一口都没来得及喝就被杀害了。一查之下,我们找到了一位名叫吴优的送水工,他承认死者遇害前一天曾送水到家中,但否认他是凶手。

英国诗人奥顿说过:Evil is unspectacular and always human,and shares our bed and eats at our own table(中文意思:恶魔通常其貌不扬,与常人无异,并和我们同床共餐)。在姚大勇的案子中,由于门窗未有强行入内的痕迹,我们一直着眼于熟人作案,但却忽略了最经常见面的送水工。

没人会痛快地承认自己是凶手,我们经过比对,证实吴优的DNA与麻绳上的DNA相符。这让案子一锤定音,面对“特别证人”,吴优辩无可辩,只能交代了犯罪事实。原来,那天傍晚吴优送水到姚大勇家时,看到姚大勇从一个盒子里翻出送水的工钱时时,忽然起了歹念,他便随手抓起麻绳将老人勒死。事后,吴优将现场打扫了一遍,可却忘记水桶刚装上去,会暴露他曾到过现场。

死者的儿子被还以清白,对我们感谢之余,又回忆起父亲放在盒子里的钱是平时攒下来的“私房钱”,也许他怕儿子不养他,一直偷偷存点钱养老,没想到那些钱却变成了催命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