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案 生异相五星连珠 珠市口兵匪杀警(第2/9页)

我领他进屋,问他怎么半夜来了。他看了小宝一会儿,我说没关系,是自己人。他叹了口气,头上冒出汗:“老赵、小赵都死了。”

这俩人我也认识。老赵是侦缉队的便衣,小赵是他侄子,和马有才同岁,也当巡警。他们三个,是我见过的最穷的警察。

三个月前,戴戴家被盗了。老赵领着小赵和马有才到百花深处胡同查案,三人来时,都是一副寒酸样。老赵穿着褪色的青布短褂,脚上黑布鞋打着补丁。小赵和马有才穿着土黄布的旧警服,散腿裤子,腰里系着大皮带,脚上的皮鞋磨得起了毛。马有才的鞋底还张着嘴。巡警的工资低,连拉车的都不如,但穷得穿成这样的,也不多见。

在院里屋里查了一圈,也没查出什么线索。马有才爬上院墙,往胡同里四处瞧,让戴戴放心,说肯定能抓到贼。

小赵笑他:“你丫真能抓着贼,我就请你吃烤鸭。”

老赵照头拍侄子一巴掌:“别瞎扯淡,你哪儿来钱请客?”

我见三人实在,就提出请他们吃顿饭。老赵犹豫了一下,说晚上约了人在同和居见,就去那儿吧。

到了同和居,点了五个菜一瓶酒,三人也不多说,谢过我就埋头吃,筷子跟飞一样。正吃着,来了个二十七八岁的瘦女人,穿着旗装,宽襟大袖,发髻上戴着个小小的头翅,脸上搽着厚厚的白粉,电灯光一照,特别苍白。她侧头行个旗礼,看看老赵,又看看我。

老赵介绍我,说是朋友。女人从袖筒里掏出一个棕皮夹子,打开皮夹子,抽出个皱巴巴的信封递给了老赵。老赵笑笑,把信封收进口袋:“我就收着了,改天再上门谢过。”那女人又行了个礼,看了一眼马有才和小赵,也没说话,转身走了。

吃到半夜,老赵喝得有点多,拉着我絮叨。他扯扯身上的衣服:“为啥要穿便衣?不是为了查案,我那警服、皮带、肩章啥的,都押在当铺儿呢——没钱,要穷死了[1]。”指指小赵:“这个,亲侄子,连媳妇儿都要养不起了。”小赵脸一红,架起叔叔,连说对不起。

我说没事儿,给他和马有才点上烟。马有才猛抽一口:“我们哥儿仨,算不上正经警察,都没进警队训练过。”

老赵小赵原在昌平做小生意,赔了本才来做警察,混口饭。马有才一边做巡警,一边还抽空赁辆胶皮拉车,缺钱的时候一个月有20天在街上跑,皮鞋都跑坏了。

“你这是拉黑车啊,警署也不管?”

“也管,可上头也没辙,发不上钱。”

那天之后,我再没见过这仨人。戴戴家的案子也没有了下文,好在就丢了几件首饰,她一心忙着学写侦探小说,没再过问。

马有才连喝了几杯热水,给我俩讲了老赵小赵的事儿。

同和居见的那个女人,叫王果儿,是个满族人,贩古董的。几个月前,不知怎么找到老赵,说她手里有不少稀罕的玩意儿,要能帮着脱手,可以挣点抽成。

“给的钱确实不少,我就动心了。”

我问给多少钱。

马有才伸出一根指头:“一块。”

他说,除了钱,那几天还出了件事,让他们仨下了决心——内二区有个巡长,有天在街上救了个触电的人[2],救完了人,自己却半夜跑出来摸电线死了。一打听,说这巡长家里太穷,养不起一家四口,早想寻死了。三人商量了一晚上,打算试试——卖古董不偷不抢,总比穷到自杀强。

老赵当警察年头最久,在鬼市混得熟,一个月就成交了四五桩买卖。这几块钱,让三人生活大为改善。老赵赎回了警服,小赵还给媳妇儿买了双新鞋。

北洋时期,普通警察分三个级别:巡警、巡长和巡官。巡警升到巡长,每月能多挣3到5块钱。按当时北京的消费水平,无压力地养活一个三到五口之家,一个月需要50块大洋左右。参考资料:陶孟和《北平生活费之分析》、蔡恂《北京警察沿革纪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