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案 安定门夜妖作祟 育婴堂小儿惨死(第2/7页)

对于育婴堂的案子,他十分关注。听说我是来协助查案的,李润龙赞赏我的高义。我笑了一声:“什么义不义的,我就是来见识见识。”

我问他:“这件事,李先生怎么看?”

李润龙说:“丢的孩子,八成是人牙子(人贩子)拐走了。最近的情况,金先生也了解,前阵子警察厅督察长的儿子都被拐走了。”

1917年,北洋政府恢复了清代的一些慈善制度,将北京的弃婴收容在崇文门的育婴堂。育婴堂的资金多来自外国慈善人士和有钱绅士的资助

“被杀的小孩,您也觉得是妖怪作祟?”

“那肯定不是,这世上哪有妖怪?金先生不如先去看看尸体。”

次日一早,警署派来两个穿黑色制服的巡警,供我们调遣。两人一老一少,是叔侄俩。

来到停尸房,尸体一字排开,都盖着麻布单。汪亮说:“幸亏天气冷,放多久也不坏。”

我掀开一条麻布单,下面是个小女孩的尸体,死状比汪亮描述的更凄惨,尸身损坏严重,眉骨以上的脑门都没了。又查看几具尸体,均是如此。汪亮很着急,问:“看出什么了?”

“不是野兽的牙印,可能是一件尖锐而且沉重的家伙。”

“人干的?”

“亏你还上过医学院。”

“但说不定真是妖怪。”

我不接话,又问:“死者的家人见过了吗?”

“没有,拦住了,警察怕造成恐慌。村里保长去认的尸,只告诉他们孩子被弄烂了。那些父母都是老实人,只是哭。”

六日早上,我与汪亮去警署查地图,遇到一个报案的。一个盘着辫子的中年汉子,揪着一名村妇,声称妇人卖了自己的外甥。妇人大概从未进过警署,盘问几句,便惊慌失措,交代了。她是嫁入这家的填房,不满男人前妻留下的小女儿,便以五块大洋将孩子卖了。

清朝末年,政府开始学习西方设置警察,1908年起,警察统一装束,一直延续到民国

汉子大骂一通,妇人很委屈,说:“家里穷成那样,我也没办法。”

汉子揪着她头发,狠扇了几个耳光,“丫挺的!怎么不卖你儿子?”

我拉开汉子,劝他停手,说找到孩子要紧。我问妇人:“小孩卖给谁了?”

“魏老娘,她说城里有人想领养。”

我问警察,魏老娘是谁,警察说,这老娘是个稳婆,有时也替人说媒,半年前曾涉嫌拐卖妇女。

汪亮很兴奋:“我知道这老婆子,有时她连验尸的活儿都干,三姑六婆[1],没他妈一个干净的!”

魏老娘住在北城墙根一个破窑里,我们进门就抓了个正着,她正在屋里哄小女孩喝粥。老巡警上前抢过孩子,一脚将魏老娘踹翻。我和汪亮进卧室查看,屋里一片漆黑,臭气熏天,角落里点着一个炉子,火上坐着一个砂锅,咕嘟咕嘟响。

我打开手电,差点叫出声。床上躺着个三四岁的男孩,一身骨头架子,瘦得像个干尸,瞪着眼睛,看不出死活。

我让老巡警抱了孩子送去救治。汪亮和小巡警将魏老娘绑了,我问她:“拐了几个孩子?都卖给谁了?”

“不是拐的,是买来卖到城里,给的定金都给刘家媳妇了。”刘家就是早上找孩子的那户人家。

“那男孩哪里来的?”

“捡的,真不是拐卖,我只给人接生说媒。”

“哪里捡的?”

“育婴堂外面,他总往外跑,我就接过来了。”

我一笑:“你这叫捡吗?”

这时,汪亮喊了一声:“我×,金木!”他正盯着砂锅看。我过去看,见滚水翻上来一整块紫红色的肉,表面凹凸不平,像块巨大的核桃仁。

汪亮捂着鼻子,说:“是紫河车[2],这老婆子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