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自言自语(第6/6页)

这样的宗教精神,拿来与艺术精神做一下比照,想必能得到某种深刻的印象。

8.一支疲沓的队伍,一个由傲慢转为自卑的民族,一伙散沙般失去凝聚力的人群,需要重建宗教精神。

缺乏宗教精神的民族,就如同缺乏爱情或不再渴望爱情的夫妻,不散伙已属奇观,没法再要求他们同舟共济和心醉神迷。以科学和哲学为标准给宗教精神发放通行证,就如同以智力和思辨去谈恋爱,必压抑了生命的激情,把爱的魅力耗尽。用政治和经济政策代替宗教精神,就如同视门第和财产为婚配条件,不惜儿女去做生育机器而成了精神的阉人。

宗教精神不是科学,而政治和经济政策都是科学(有必要再强调一下:宗教精神并不反对科学、政治和经济政策,就像爱情并不反对性知识、家政和挣钱度日,只是说它们不一样,应当各司其职)。作为宗教精神的理想,譬如大同世界、自由博爱的幸福乐园、各尽所能各取所需的完美社会等等,不是起源于科学(谁能论证它们的必然实现?谁能一步步推导出它们怎样实现?),而仅仅是起源于生命的热望,对这种理想的信仰是生命无条件的接受。谁让他是生命呢?是生命就必得在前方为自己树立一个美好的又不易失落的理想,生命才能蓬勃。这简直就像生命的存在本身一样,无道理好讲,唯其如此,在生命枯萎灭亡之前,对它的描述可以变化,对它的信仰不会失落,它将永远与旺盛的生命互为因果。而作为政治和经济的理想却必须是科学的,必须能够一步步去实现,否则就成了欺世。但它即便是科学的,科学尚不可全知全能,人们怎能把它作为无条件的信仰来鼓舞自己?即便它能够实现,但实现之后它必消亡,它又怎么能够作为长久的信仰以使生命蓬勃?因此,任何政治和经济的理想都不能代替宗教精神的理想,作为生命永恒或长久的信仰。

科学家、政治家和经济家,完全没有理由惧怕宗教精神,也不该蔑视它。一切科学、政治、经济将因生命被鼓舞得蓬勃而更趋兴旺发达。一对男女有了爱情,有了精神的美好憧憬与信念,才更入迷地治理家政、探讨学问、努力工作并积起钱财来买房也买一点国库券——所谓活得来劲者是也。爱情真与宗教精神相似,科学没法制造它,政治没法设计它,经济没法维持它。如果两口子没了爱情只剩下家政,或者压根儿就是以家政代替爱情,物质的占有成了唯一理想,会怎么样呢?焦灼吧,奔命吧,乏味吧,麻木吧,最后可能是离婚吧分家吧要不就强扭在一块等死吧,这个家渐渐熄了“香火”灭了生气,最多留一点往日幸福昌盛的回忆。拿这一点回忆去壮行色,阿Q爷还魂了。

有一种婚礼是在教堂中进行,且不论此教如何,也不论这在后来可能仅是习俗,但就其最初的动机而言,它是这样一种象征:面对苍天(即无穷的未知、无常的命运),两个灵魂决心携手前行,不是为了别的而是为了爱情,这种无以解释无从掌握的愿望只有神能懂得,他们既祈神的保佑也发誓不怕神的考验。另一种婚礼是在家里或饭店举行,请来的亲朋越多,宴席的开销越大,新郎新娘便越多荣耀。然后叩拜列祖列宗,请他们放心:传宗接代继承家业的子宫已经搞到。这也是一种象征,是家政取代爱情的象征,是求繁衍的动物尚未进化成求精神的动物的象征,或是精神动物退化为经济动物的象征。这样的动物终有一天会对生命的意义发出疑问,从而失落了原有的信仰,使政治和经济也萎靡不振。因为信仰必须是精神的,是超世务的激情,是超道德的奇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