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第3/3页)

说到卢水胡,就不得不说一说这个民族一个奇怪的习俗。

卢水胡人骁勇善战,从汉代开始,就活跃在各场大的战斗之中。

在两汉时,汉朝的朝廷曾长期雇佣卢水胡人作战,但有时候也会出现敌我双方都同时雇佣了卢水胡,卢水胡人不得不自相残杀的事情,所以久而久之,卢水胡中就有一个规矩:

——‘若是双方陷入僵局,不能用武力解决问题的时候,双方的首领连战三场,若哪方三场皆赢,败者就要退走,再见胜者,退让三里。’

这一规则使得卢水胡人虽然桀骜不驯,但却很少主动和人起冲突。尤其是面对勇者的时候,若盲目和人结仇,你的仇家就有可能故意和你找茬,在你每次需要赢的时候挑战你。

不要和能赢你三次的人结仇,因为很可能你就此把性命也输给了他。(注)

盖吴来偷花木兰的财物,很可能是因为听了游侠儿的话后临时见财起意。毕竟卢水胡人过的贫寒,他们也不善农耕,当“雇军”不过是为了讨个生活。

那盖吴先前怕是对自己的武艺颇为自信,待和“花木兰”交手后发现不是敌手,又不愿意结仇,便一败即走,不再纠缠。

贺穆兰此刻正骑着“越影”,佩着“磐石”,和游可一起往虞城而去,等听完游可和那位兵曹的解释,不由得为着卢水胡的规矩叹服。

这活脱脱就是后世的雇佣军典范,一切向钱看齐,命是留着赚钱的,能不结仇就不结仇。要死死首领,绝不散队伍。

看起来,这年纪轻轻的盖吴还是个不简单的人物。能用几十人就劫走了崔琳,应该还是个心思细腻之辈。

“这规矩连我都不知,想不到游大人见多识广,竟然连卢水胡人的习俗都通晓。”

贺穆兰是真心佩服这位县令,他为了朋友四处搬救兵,甚至连这个规矩都想到了,不得不说崔琳交了一个好朋友。

从虞城到平城最快也要十天,到时候崔琳会受多少苦还未可得知,与其考虑京中会不会放两位高僧交换崔琳,不如先想法子救人。

看他去了太守府,应该是去搬了救兵。只是这兵曹看起来一脸不情愿,想来救兵能起的作用也有限。

“惭愧,这都是我从堂伯那里得知的。他世居广平,多有卢水胡人出没,年少时曾见过卢水胡两支首领械斗,以比武决定结果。某一日我二人闲聊,他曾无意间说过这个故事。前几日崔琳出了事,我立刻就想了起来。”

游可没有认了这个夸奖,老老实实地说自己也是听来的。

“你记忆不坏,脑子也灵活,比大部分人都强多了。”

“花将军谬赞。我有心救人,无奈手无缚鸡之力,只能拜托花将军了。”

“无妨。”贺穆兰自嘲地一笑。“我到了这里,别的本事没有……”

“……就是能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