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隙碎笔 3(第4/11页)

十二

“普遍主义”很像“高于”,都是由一个自以为是的制高点发放通行证,强令排异,要求大家都与它同,此类“普遍”自然是得反对。但要看明白,这并不意味着天下人就没有共通点,天下事就没有普遍性。要活着,要安全,要自由表达,要维护自己独特的思与行……这有谁不愿意吗?因此就得想些办法来维护,这样的维护不需要普遍吗?对“反对普遍主义”之最愚蠢的理解,是以为你有你的实际,我有我的实际,因此谁想怎么干就怎么干吧。可是,日本鬼子据其实际要侵略你,行吗?村长据其实际想强奸某一村民,也不行吧?所以必得有一种普遍的遵守。

十三

语言也是这样,无论谈恋爱还是谈买卖,总是期望相互能听懂,你说你的我说我的就不如各自回家去睡觉。要是你听不懂我的我就骂人,就诉诸强迫,那便是霸道,是要普遍反对的。可是,反抗霸道若也被认为是霸道,事情就有些乱。为免其乱就得有法律,就得有普遍的遵守。然而又有问题:法律由谁来制订?只根据少数人(或国)的利益显然不对吧?所以就得保证所有的人(或国)都能自由发言。

说到保护民族语言的纯洁与独立,以防强势文化对它的侵蚀与泯灭,我倾向赞成,但也有些疑问。疑问之一:这纯洁与独立,只好以民族为单位吗?为什么不更扩大些或更缩小些?疑问之二:民族之间可能有霸道,民族之内就不可能有?民族之间可以恃强凌弱,一村一户中就不会发生同样的事?为什么不干脆说“保护个人的自由发言”呢?

本当是个人发言,关注普遍,不知怎么一弄,常常就变成了集体发言,却只看重一己了。只有个人自由,才有普遍利益,只因有普遍的遵守,才可能保障个人的自由,这道理多么简单。事实上,轻蔑个人自由的人,也都不屑于普遍的遵守,道理也简单:自由一普遍,霸字搁在哪儿?

十四

远来的和尚,原是要欣赏异地风俗,或为人类学等等采集标本,自然是希望着种类的多样,稀有种类尤其希望它保持原态,不见得都有闲心去想这标本中人是否活得煎熬,是否也图自由与发展?他们不想倒也罢了,标本中人若为取悦游僧和学者而甘做标本,倒把自己的愿望废置,把自己必要的变革丢弃,事情岂不荒唐?

十五

前不久,可能是在电视上也可能是在报纸上,见一位导演接受记者采访。记者问:“有人说您的‘中国特色’其实是迎合外国人的口味。”导演说:“不,因为我表现的是人的普遍情感,所以外国人也能接受。”我便想:什么是普遍情感?这普遍是谁的统计?怎么统计的?其依据和目的都是什么?以及被这统计所排除、所遗漏的那些心魂应当怎样处置?尤其,这普遍怎么又成了特色?是什么人,会认此普遍为特色呢?是不是由市场判定的普遍?是不是由外国口味判定的中国特色?

一个创作者,敢说他表现的是普遍,这里面隐约已经有了一方“父母官”的影子。一个创作者,竟说他表现的是普遍,谦虚得又似过头,这岂非是说自己并无独到之见?一个创作者,至少要自以为有独特的发现,才会有创作的激情吧?普遍的情感满街都是,倘不能从中见出独具的心流,最多也只能算模仿生活。内在的新异已被小心地择出或粗心地忽略,一旦走上舞台和银幕,料必仍只是外在的像。这样的“创作”,我在想,其动力会是什么呢?不免还是想到了“迎合”,迎合市场,迎合“父母官”,迎合一种故有的优势话语,或者迎合别的什么。未必就是迎合大众,倒可能是麻醉大众。大众的心流原本是多么丰富,多么不拘,多么辽远,怎么迎合得过来?唯把他们麻醉到只认得一种戏路,只相信一种思绪配走上舞台或银幕,他们才可以随时随地被迎合。所以我又想,是否正因为这堂而皇之的普遍,万千独具的心流所以被湮灭,以致中国特色倒要由外国人来判定?还有,为什么要以国为单位来配制特色?为什么不让每一缕心魂自然而然地表现其特色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