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不张扬的杀人(第4/4页)

牛尾对火并的观点提出了疑问,立刻就有人反驳:“暴力团火并不只是砍杀人家的老大建功立业。那些地痞流氓打打杀杀没那么多明确的目的。被害人也许是因为急于插手什么买卖才被人干掉的。”

如此说来,那些小流氓之间,莫名其妙的纷争的确不少。为了点小买卖也会闹出人命。这虽然够不上组织之间的火并,也是暴力团纷争的一种。

如果有人被杀,还不敢吱声,这个暴力闭就不可能继续存活下去。要维持暴力团的威吓效应,“暴力”二字就不能单单只是威吓,而必须随时体现它的存在。

如果让别人发现所谓暴力团不过是个纸老虎,它的威吓就失去了效用。以暴制暴,这才是暴力团铁的规则。

并木背着上头和其他组织的人干上了。双方都不是大人物,不可能导致团伙间火并。即使达到这个程度,多半也是协商解决。或许,凶手就潜藏在自己内部。

牛尾缺乏自信,也就不再发言了。但是,一想到并木可能背着组织得罪了什么人,他眼前立刻闪现出前些日子并木一伙纠缠一对男女的场景。

可是,那天吃亏的是并木一伙。他们自以为对方好欺负就上去找茬,未曾想被对方全给放倒了。作为暴力团,这是大丢面子的事情。要说怀恨在心,该是并木才对,如果那对男女就此记恨并木似乎说不通。

大家开始讨论作案手法。凶手两刀致被害人于死地。而且,自己身上几乎没有粘上血迹。可见此人熟悉心脏位置,透过肋骨缝隙,直刺目标。

不少人认为,如此精准的手法属于职业水平。而且,作案以后不留任何线索。这也体现职业素质。

职业杀手要对并木这种小喽罗下手,并且毫不张扬,此间的矛盾让人费解。当然,被害人只是区区一个小跑腿,的确不足以四下张扬。

第一次案情分折会,根据被害人的暴力团成员身份、犯罪手法以及现场情况,推断犯罪动机可能是利益冲突、感情纠纷、或者私人恩怨。同时,确定了以下几条调查方针:

①调查被害人的收益活动。

②被害人生前的异性关系。

③彻底搜查现场。

④寻找凶器。

⑤搜查遗留资料。

⑥以现场为中心进行彻底的上门询问调查,搜集凶手的行踪及各种有关线索。

⑦调查有关社会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