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心邂逅,有心艳遇。

——野有蔓草,零露溥兮

野有蔓草,零露溥兮。有美一人,清扬婉兮。邂逅相遇,适我愿兮。

野有蔓草,零露瀼瀼。有美一人,婉如清扬。邂逅相遇,与子偕臧。

——《郑风·野有蔓草》

晚上在古城的新华街喝茶,有名的艳遇一条街。看到人潮如水从身边过,红男绿女好像深海里潜行的游鱼,带着暧昧而不可言传的表情,互相窥测。在这里,有个默认的共识就是艳遇。于是看见这些人有着兽的迫切,却带着鱼的小心去期待艳遇就好笑。有那么一瞬间,我想逃开这喧杂的场合,带着喉咙里普洱茶的甘香离开。

青石小巷波影微光,夜见独身回转客栈的路上,想起一直很喜欢的那首叫《偶然》的小诗:

我是天空里的一片云,

偶尔投影在你的波心——

你不必讶异,更无须欢喜——

在转瞬间消灭了踪影。

你我相逢在黑夜的海上,

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

你记得也好,最好你忘掉,

在这交汇时互放的光亮。

据说这首小诗是徐志摩为回应林徽因的一首诗而作,把他和徽因在英伦乃至尘世间的邂逅比喻成两点在暗夜的海面上的偶然交汇。林徽因很理性地回绝了徐志摩的求爱,而志摩也把这段恋情很深地埋藏于心中,至死,她都是他的人间四月天。

艳遇是在对的地方遇见对的人,仰目心惊,瞬息间心花开遍,就像有个女子在桃花树下,她不期待能遇见什么,却在抬首间撞见了爱情。那男子站在不远处,她一笑,很快又低下头,问一句:“原来你也在这里吗?”虽然日后那女子也许会沦落为为生活锱铢计较的老妇,那清秀儒雅的男生也许只是个内心怯懦的无用男人,在生活中面目疮痍。

这才是艳遇,爱情如落英缤纷。却不知哪一瓣会落到自己身上。而现在,艳遇是乡间伸出墙头的苹果树,有点身体柔韧性的人,都敢爬上墙头去摘,啃两口再丢掉,并且太多人打着一见钟情的旗号,去遮掩情欲的泛滥。

真正的一见钟情,是这样的——一个男子走在开满狗尾巴花的野外,而不是坐在酒吧里听着帕格尼尼的小提琴曲,啜着红酒,一双眼睛像雷达一样搜索着目标,表面还要做出淡漠的样子;他遇见一个女子,是衣着清素眉目清亮,顾盼流光,而不是穿着刻意,娇娇嗲嗲,媚眼如丝;他握住她的手,而不是趁机揽住她的腰,接近她的嘴;也是适合心意,却不是想着适合一夜情,他拉她到隐秘处只为低低诉说相思,而不是立刻makelove。

比起现世男女感情的纠葛难清,《诗经》里的爱情诗,至纯至善到让人目酸。《野有蔓草》的风格,真的就像原野中随风摇曳的野草一样清新自然。

诗的大意是这样的:

原野上的芳草绿茵茵,草尖露水亮晶晶,遇见一位美人儿,眉目清亮多漂亮,没有约定巧相逢,称心如意多欢畅。

芳草茂密绿茵茵,草间露水白茫茫,遇见一位美人儿,眉目婉转多清秀,没有约好巧相逢,同她藏好诉衷肠。

诗以蔓草起兴,点出相遇是在长满野草的乡间。这是一个仲春的早晨,天刚亮,日未出。空气清新,露水还挂在草上,这时寂静的旷野上,有一个女子自自若若地走来,被一个心仪她的男子看见。娇艳欲滴的美人,身后是娇艳欲滴的露水,她像一枝沾满了露水的花,美得让人心软。她的出现让开着狗尾巴草的普通田畈也变得美不胜收。

诗中描绘的场景其实非常简洁甚至普通,没有刻意的修饰和美化,可是往往越是简单,越是直抵人心。陌上花开,女子徐徐而来,意境无限。这样的一见钟情实在是引人入胜,被后世人不断被临摹重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