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第3/3页)



  她左看看,右看看,心想,要不要叫救护车呢?应该不用了,人高马大,又壮得跟头牛似的,大概没那么容易死,还是给国家节省点资源吧。

  飘云脱掉他的衣服,用毛巾沾着冷水帮他擦身降温。龙天佑迷迷糊糊的任她为所欲为。滚烫的身子遇到冰凉的东西,只觉得浑身清爽,每一个毛孔熨帖舒服得难以形容。

  看着男人舒服的样子,飘云突然想起了虎头,于是发现自己的确比较擅于照顾雄性动物。

  可是他比虎头可触目惊心多了。皮肤是传说中的古铜色,跟海报上的北欧模特似的,色泽诱人,质感上乘。从肩颈的弧线,到手肘的线条都完美得不可思议。还有那漂亮的腱子肉,即使躺着也能看出手臂和大腿肌肉的轮廓,好像希腊雕像,每一块都刚劲有力。尤其是用力的时候……想到这里,飘云觉得脸有点热,突然发现自己似乎在意淫他。

  以前做爱根本没胆量仔细打量他悍壮的身子,怕自己想望风而逃,逃不掉,又徒增恐惧。现在仔细一瞧,倒真是活色生香,秀气可餐。那些伤疤和刺青不但没有影响美观,反而为他平添了一分性感不羁。

  难怪世人都说,南方出风流倜傥的翩翩才子,北方出顶天立地的盖世英雄。所以江南烟雨地多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而白山黑水间多惊天动地的不世传奇。英雄美女,才子佳人,因地制宜,各得其所。

  哟,还有胸肌呢。飘云用手指戳了戳,硬硬的,像包了绒布的钢板,货真价实,真材实料,绝对不是豆腐渣工程。

  飘云笑笑,其实仔细想想,这样的男人,如果自己是个正常的女人,即使不爱他,也会喜欢跟他做爱吧。谁说女人不是情欲动物?张爱玲不是就在自己的小说里说过,通往男人的心要经过胃,通往女人的心要经过xx道。

  食色,性也。大概指得就是这么一回事。

  从头到脚擦完后,飘云起来倒水。病的七荤八素的男人却一下身手矫健的抱住她的腰,嘴里梦呓般呢喃着:“不要走,不要走,求求你。”

  飘云想,他真的是病糊涂了。若是平时,这样的话绝不会从他龙少嘴里说出来。他是什么样的人?习惯了君临天下发号施令的男人,万丈高楼平地起,每一句话都要像打桩似的地动山摇铿锵有力,哪能如此脆弱?叹了口气,放下水盆,回头安慰病得有些智商退化的男人。

  “我不走,不走。只是去给你拿药,乖一点,等我回来。”飘云揉揉男人的脖子,又用手指梳了梳他刺手的寸头,突然想起来,他不是虎头,不能同等待遇。于是亲亲他的额头,顺便测测体温,似乎没那么热了,估计再发发汗就好了。

  龙天佑这才放手,听话的躺好。飘云拿来水杯,药片。扑热息痛,据说这药副作用大,但是拿来退烧最有效。

  喂他吃完药,用最厚的被子把他裹得像个糯米粽子似的,只露出一张脸。飘云站起来,看了看,突然笑了,怎么把头东方雄狮弄得像只蚕宝宝?

  原来再刚毅坚强的男人,生病的时候,也像孩子一样脆弱,是能激发女人母性爱的。

  只是,床被他占了,自己要睡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