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2章 ·Eliot·(第4/5页)

“要是他与公爵夫人在一起,或许我们也不必那么担心。”路易莎顺着艾略特的话接了下去,每一个字都将她如今的想法——至少是,表面的想法——表露无遗,她的语气可爱地上扬了起来,听上去像是她对康斯薇露充满了崇敬之情,然而内里包裹的狠毒却让艾略特的屁股都忍不住为之冒汗,“她是一个极有手段,足智多谋,十分聪明的女人,这个世界上似乎就没有她不会的事情,大到国家律法,殖民政策,小到艺术,戏剧,乃至于经商管理。我在什么地方好像听什么人说过,似乎就连野外生存的本领,她也从那些美国的印第安人身上学了不少,想必区区一场大雪,是不可能将她困住的。”

你想要拯救阿尔伯特,可以,但你若是想将康斯薇露一同救出,做梦。

这就是路易莎话语中的潜台词。

除非艾略特能够说服她,如今阿尔伯特仍然在她的掌控之下,康斯薇露对她造成不了任何伤害,反而还会对她有利。

为何掌控阿尔伯特对路易莎小姐而言如此的重要,甚至远远超过拥有阿尔伯特对她的爱这一点?

艾略特百思不得其解地想着。

掌控?

他突然觉得这个词有些熟悉,似乎在很久以前就跟另一位菲茨赫伯联系在了一起。

也就是在这时,艾略特才想起了恩内斯特·菲茨赫伯这个名字。

不能怪他一直没能记起这个人的存在,以艾略特的身份而言,不过是一个男爵家继承人的恩内斯特·菲茨赫伯想要认识他,几乎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路易莎小姐可以仰仗着她的母亲是个伯爵的小女儿这一点在上流阶级为自己博得一席之地,更不要提她名声远扬的美貌,在这一点上,人们总是乐意看在赏心悦目的外表的份上,暂时地忽略地位上的不足。

但恩内斯特·菲茨赫伯不同,即便他是继承人,即便医生很久以前便宣布斯塔福德夫人不可能再生下任何一个孩子,他也几乎从未而被邀请去过任何的贵族晚宴。而艾略特唯一知道这个男人的理由,是由于对方那可怖而恶臭的名声——

知道自己的身份不可能诱骗来任何贵族少女,恩内斯特·菲茨赫伯聪明地将目光转向了那些出身富裕中产阶级的少女,他作为斯塔福德男爵的爵位继承人,对那些渴望自己的名字前能拥有一个“dy”头衔的女孩来说有着致命的吸引力。倘若以情人的标准来说,艾略特是一个尽管情妇众多,但至少每一个都得到了他的妥帖照顾的勋爵,另一个有名的花花公子卢卡斯男爵尽管对每一个他玩腻了的女人弃之若履,但他至少不会伤害她们分毫,那么恩内斯特·菲茨赫伯便是任何女人的噩梦中所能想象出的最恶劣恐怖的男人——他渴望着能够完全拥有那些女孩,而在他的字典中,拥有就意味着将一个在他怂恿下偷溜出来与自己单独见面的妙龄少女迷昏,等她们在空荡的酒店房间中醒来以后,便会发现自己不仅遭到了侵犯,恩内斯特·菲茨赫伯还会在她们身上用锋利的羽毛笔沾上红色的墨水,在**下刻出属于自己的刺青印记——“E.L.F.’S WHO|RE”。

恩内斯特·洛里安·菲茨赫伯的婊|子。

就艾略特所知,一个女孩因此而自杀,而另一个女孩因为会说法语,则通过自己的朋友辗转联系到了他,并在他的帮助下离开了英国,嫁给了法国南部乡下的一位连一个英文单词也不认识,也从不计较自己妻子的过去的农夫。就艾略特每年都会收到的信件来看,她如今正过着幸福而美满的生活。

因此而了解到恩内斯特·菲茨赫伯为人的艾略特,知道从小就被当成继承人而在斯温纳德厅长大的前者不可能从未将自己的虐待欲与占有欲施加在路易莎小姐身上——他或许不敢坏她清白,免得她将来无法为自己找到一颗可供榨干的摇钱树,但他一定确保了自己对她有着无可比拟,无可超越,无可动摇的控制,就像他掌控其他那些受害的女孩的方式是夺走她们不可挽回的贞|操与人格一般,他必然从路易莎小姐的身上夺走了什么,以至于她要在阿尔伯特身上找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