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都市言情镀金岁月(第2/3页)

可那时,阿尔弗雷德已经决定接受他的父母的安排。不像约翰,他是个温柔软弱,优柔寡断的男人,没有足够的勇气为自己心爱的女孩忤逆自己的父母,更没有足够的力量挑战贵族社会的规矩。早在艾瑟·巴恩斯刚刚发觉自己怀孕的时候,阿尔弗雷德就逃到了苏格兰,藉由远离布伦海姆宫来躲避自己的愧疚。由始至终,他都不知道这个孩子的存在。

倘若艾瑟·巴恩斯将她的儿子的存在告诸于世,毫无疑问那会立刻毁了阿尔弗雷德的婚约——甚至今后任何可能的与一位贵族小姐定下婚约的可能性——单凭约翰·巴恩斯的长相,也没人会怀疑她说谎。

于是,约翰承担了一切。

当他的父母死去以后,阿尔弗雷德就是他的责任,因此他必须确保那段婚约的成立。

他替阿尔弗雷德保守着这个秘密,18年来,是他一直接济着艾瑟·巴恩斯,是他一直照顾着约翰·巴恩斯——这个那天下午他建议艾瑟·巴恩斯以他的名字命名的男孩——直到阿尔弗雷德的儿子年满18岁,一切早已尘埃注定,不可能有任何改变,他才将一切向他的弟弟和盘托出,而我,也得以在屏风后听到了所有的真相。

你一定以为,真相就该足以让我原谅他,对吗?

不。

如果要说的话,那只让一切变得更加不可原谅。

约翰明明可以在我逼问他的那个夜晚,就将事情背后的内幕告知于我,让我与他一同承担这个重担,让我不至于18年来都活在压力之下,担心着自己可能展现的任何一丝不完美。那个他最初深爱上的富有斗志,胆大妄为,聪慧狡黠的弗兰西斯·安妮·文已在这6570天里被一寸一寸地杀死了,剩余的只是循规蹈矩,端庄优雅,浑身上下挑不出半分不是的公爵夫人。

但是为了维护他的弟弟的荣誉与尊严,为了不让真相有任何泄露的可能性。约翰沉默了18年。

我仍然爱他,但我再也说不出口。

直到我与他都成了在布伦海姆宫中游荡的鬼魂,直到康斯薇露令我在死去15年后再度见到他的这一刻。

从我说出口的那一刻,仿佛一扇门砰然打开,而有一束光穿过门扉照在我的身上一般。我突然知道——并非一个忽然出现的想法或者思绪,更像是一个一直存在的事实,只是我直到此时才猛然记起——我可以离开这个世界了。

从约翰脸上放松而欣慰的神情来看,我知道他也意识到了这一点。

他留在布伦海姆宫的15年来,只为了知道在最后一刻,他是否尽到这一生作为一个深爱着我的丈夫的职责,而不是作为马尔堡公爵对他的公爵夫人的义务。

而我留下的10年里,也不过只是想要将我未曾说出口的爱意告知于他。

两个如此简单的愿望。

却使得我与约翰在离彼此如此之近的距离,触摸不到彼此地彷徨了如此漫长的岁月。

“亲爱的孩子,我们该走了。”我看向康斯薇露,笑着对她说道。

“走?我们要去哪?”她不解地问道。

“噢,不是你与弗兰西斯,”约翰开口了,“是我与我的妻子。我们在布伦海姆宫待得够久了,是时候该离开了。”

困惑的神色只在她脸上维持了一秒,紧接着她便明白了,“噢,天呐……”她小声说着,“原来你们……你们还可以……”

而我已经等不及让她发表完自己的想法了,我已经等得太久,太无趣,太孤单,再也无法在布伦海姆宫多待哪怕一秒钟——只有上帝知道,当初我是以怎样的毅力才花了三年的时间去了解这个宫殿的每一寸土地,以至于它对我来说完全丧失了任何应有的魅力。

“等等——”康斯薇露着急地叫住了我,“您还没有告诉我您愿意指导我的第二个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