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忆鲁迅(第4/10页)

在这前后,我和他见面的次数并不多,因为我已经离开了北平,上武昌师范大学文科去教书了,可是这一年(民十三?)暑假回北京,看见他的时候,他正在做控告章士钊的状子,而女师大为校长杨荫榆的问题,也正是闹得最厉害的期间。当他告诉我完了这事情的经过之后,他仍旧不改他的幽默态度说:

“人家说我在打落水狗,但我却以为在打枪伤老虎,在扮演周处或武松。”

这句话真说得我高笑了起来。可是他和景宋女士的认识,以及有什么来往,我却还一点儿也不曾晓得。

直到两年(?)之后,他因和林文庆博士闹意见,从厦门大学回上海的那一年暑假,我上旅馆去看他,谈到了中午,就约他及景宋女士与在座的许钦文去吃饭。在吃完饭后,茶房端上咖啡来时,鲁迅却很热情地向正在搅咖啡杯的许女士看了一眼,又用告诫亲属似地热情的口气,对许女士说:

“密斯许,你胃不行,咖啡还是不吃的好,吃些生果吧!”

在这一个极微细的告诫里,我才第一次看出了他和许女士中间的爱情。

从此以后,鲁迅就在上海住下了,是在闸北去窦乐安路不远的景云里内一所三楼朝南的洋式弄堂房子里。他住二层的前楼,许女士是住在三楼的。他们两人间的关系,外人还是一点儿也没有晓得。

有一次,林语堂——当时他住在愚园路,和我静安寺路的寓居很近——和我去看鲁迅,谈了半天出来,林语堂忽然问我:

“鲁迅和许女士,究竟是怎么回事,有没有什么关系的?”

我只笑着摇摇头,回问他说:

“你和他们在厦大同过这么久的事,难道还不晓得么?我可真看不出什么来。”

说起林语堂,实在是一位天性纯厚的真正英美式的绅士,他决不疑心人有意说出的不关紧要的谎。我只举一个例出来,就可以看出他的本性。当他在美国向他的夫人求爱的时候,他第一次捧呈了她一册克莱克夫人著的小说《模范绅士约翰·哈里法克斯》;但第二次他忘记了,又捧呈了她以这册John Halifax Gentleman。这是林夫人亲口对我说的话,当然是不会错的。从这一点上看来,就可以看出语堂真是如何地忠厚老实的一位模范绅士。他的提倡幽默,挖苦绅士态度,我们都在说,这些都是从他的Infe-riority Complex(不及错觉)心理出发的。

语堂自从那一回经我说过鲁迅和许女士中间大约并没有什么关系之后,一直到海婴(鲁迅的儿子)将要生下来的时候,才兹恍然大悟。我对他说破了,他满脸泛着好好先生的微笑说:

“你这个人真坏!”

鲁迅的烟瘾,一向是很大的;在北京的时候,他吸的,总是哈德门牌的拾枝装包。当他在人前吸烟的时候,他总探手进他那件灰布棉袍的袋里去摸出一枝来吸;他似乎不喜欢将烟包先拿出来,然后再从烟包里抽出一枝,而再将烟包塞回袋里去。他这脾气,一直到了上海,仍没有改过,不晓是为了怕麻烦的原因呢?抑或为了怕人家看见他所吸的烟,是什么牌。

他对于烟酒等刺激品,一向是不十分讲究的;对于酒,他是同烟一样。他的量虽则并不大,但却老爱喝一点。在北平的时候,我曾和他在东安市场的一家小羊肉铺里喝过白干;到了上海之后,所喝的,大抵是黄酒了。但五加皮,白玫瑰,他也喝,啤酒,白兰地他也喝,不过总喝得不多。

爱护他,关心他的健康无微不至的景宋女士,有一次问我:“周先生平常喜欢喝一点酒,还是给他喝什么酒好?”我当然答以黄酒第一。但景宋女士却说,他喝黄酒时,老要量喝得很多,所以近来她在给他喝五加皮。并且说,因为五加皮酒性太烈,她所以老把瓶塞在平时拔开,好教消散一点酒气,变得淡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