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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拉小时候就讨厌星期天。每个星期天一大早就浑身发痒,倒不是因为要去教堂——胡克和露露从来不去教堂,而是因为感觉星期一就要到了。星期天,城市里弥漫着安静的哀伤。比这更糟糕的是去康涅狄格州过周末。那时候他们偶尔会去那里度假,沙拉总是游说父母午饭之前离开,这样她就能安全到家,准备一些东西,一些不可名状的东西会渐渐聚集,沙拉能感觉到。直到现在,她都不喜欢星期天。

他们很早就醒了。丹端着咖啡,沙拉拿着报纸。报纸毫无意义地裹在蓝色塑胶袋里,是门童丢在他们家门口的。丹和沙拉不会赖床,两个人一起床,沙拉就会整理床铺,因为她讨厌床上凌乱不堪。不过,他们并不急着穿衣服。丹会打开电视,收看星期天早间播报的软新闻。他轻松随意,积极而乐观,会同时做四五件事:喝咖啡、看电视、查看e-mail、看报纸、备忘录、看手机。星期天晚上是家人聚餐的时间。当然,三十二年来也有例外情况,比如:生病、外出旅游、工作、上大学。丹能理解,他会跟沙拉一起回娘家。四个人总比三个人好,这替上帝恢复了某种平衡。他们不相信上帝,是上帝杀死了沙拉的哥哥。这个星期天,丹没有跟沙拉一起回去,他在加班。总是这样,因为工作在这个家里很受尊重,特别是丹的工作。

“你看到了吗?威斯顿家准备把房子卖掉。”露露轻快地走过来。她不喜欢坐着。她吃上两三口,就会站起来去做甜点。晚上只有自家人的时候,他们从不在餐厅吃:有正式活动的时候才会使用餐厅。他们会请来包办宴席的人,让客人到餐厅里就餐。星期天晚上,他们就在厨房里吃饭,一边吃一边聊,露露一会儿站起来去切菜,一会儿冲回餐桌吃一两口或者喝一小口水。“有面包呢,我从联合广场一家小摊上买的。差点儿忘了。”露露又站起来去拿面包。

“威斯顿家准备去哪儿?”永远的烤土豆,永远的脆饼。一切都让人很安心,星期天晚上聚餐本来就是为了让人安心。沙拉啜了一口葡萄酒。

“用我们这行的话说,威斯顿家现金不足了。”这是胡克的典型风格:不管讨论什么问题,都会用“我们这行”来指代。沙拉知道他是在开玩笑,但是并不觉得好笑。

“空巢!”露露把面包放在桌子上。面包皮上涂满了黄油,油光闪亮的,撒着迷迭香,画着菱形花纹,“那对双胞胎大学毕业后已经离开了。只有他们夫妇两个,要那么大的房子有什么用?面包看着还不错吧?”

确实看着不错。沙拉拽住一头想撕一块,反正不是正式活动,只有自家人,餐刀就算了。面包特别黏手。“我也大学毕业了,妈妈。你们两个要这么大的房子有什么用?”

“面包撕不开的时候你撕不开面包,露露。”胡克拽住面包想撕开。

“我去拿餐刀。”露露说着,已经穿过房间去了,“这栋房子以前不是没有人给过报价,沙拉。不过我怀旧舍不得。”

“卖掉这栋房子我会觉得自己玩完儿了。玩完儿了!”胡克做出一副害怕的样子,“你在这里住了一辈子,你也不想卖掉,对吧?”

妈妈还没有拿餐刀过来,沙拉从面包上拧了一块下来,慢条斯理地嚼着。“我开玩笑的,爸爸。当然不想卖了。是威斯顿夫妇想卖。我是说,我明白了。嘿,妈妈,这面包不错。”

露露听了马上眉开眼笑,仿佛面包是她自己做的。“我知道,他们提供免费试吃,所以我才买的。免费试吃,我吃了三块呢!”

沙拉一边嚼着面包,一边想,真希望自己也有露露那样的新陈代谢功能。这已经不是她第一次这么想了,不过我们无法选择自己继承的东西。她把鸡肉上的皮撕下来,暗暗觉得可惜,因为这是最好吃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