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我深爱过的姑娘,今天嫁人了

文 桃啃笙

假若他日相逢,

我将何以贺你?

以沉默,以眼泪。

现实不过就是一场漫长的离别,

没有一生一世,

只有适可而止。

by 桃啃笙

1

谢晨朗收到一份快递,沿着虚线剪开,一不留神从里面滑出一张卡片,落到地上。红彤彤的卡片与深棕色的地板形成巨大反差。他弯腰从地上将卡片拾起,翻开,见到上面印的“永结同心”,心蓦地沉了一下,仿佛一切都有预感。映入眼帘的名字与他脑海中翻涌上来的回忆重合。

“顾湘”。

好久不见了。

前些天谢晨朗看完一部电影,在结尾处男女主角在机场告别。离别总是需要在特定的场合进行,才会在日后想起时被无数个相似的场景冲淡,比如火车站,比如机场,这样才不至于为过于深刻的细节神伤。可最后一次与顾湘告别的场景,时至今日再次想起,谢晨朗仿佛连窗上结霜的纹理都可以清楚地临摹下来。

那是在她卧室的床边,在2012年离开墨尔本的那个清晨。天光依稀,谢晨朗穿戴整齐,打包好行李,临行前强压住千万分的不舍,在顾湘的床边坐了一会儿。她向来起得很晚,唯独那天早早地就醒了,她眼眶通红是因前一宿偷偷哭过。她问谢晨朗:“最多三个月是吗?”

彼时谢晨朗的签证出了问题,和中介再三沟通,他还是决定先回国待一段时间,等处理好签证再回来。而他心里知道,三个月是不可能的,最快也得半年。但当顾湘向他要一个准确的答案时,他哽住了,终于明白书里写的那种感觉,想哭却根本哭不出来。

后来他扯开了她紧攥着自己衣角的手,临要关门的时候,他终究没能忍住不回头。他看到那个总是乐天派的姑娘,拉过被子哭声汹涌,像是惊涛骇浪在他脚下卷起一个巨大旋涡。

那时他以为自己若不快点儿离开,会被旋涡留住再也不舍得离开。

而此时—

谢晨朗将请柬放到茶几上,他穿戴好衣服,推开门—

时光回溯,是墨尔本那个寒气逼人的清晨。

2

谢晨朗第一次见到顾湘是在哥们儿的Party上。他十六岁那年就离开了家,和当时的女朋友一起去了悉尼。年少的感情就像是温室里的花,虽然娇艳,但一经冷风就会迅速枯萎。到悉尼的第三个月,女朋友喜欢上了学校棒球社的学长,然后两人和平分手,女友从此变作前女友。

在悉尼又待了两年,升学的时候他选择独自来到墨尔本。空窗了两年按道理讲挺不可思议的,尤其是在国外独自一人,难免会寂寞,但谢晨朗交际圈子极广,身边总是不缺朋友和玩伴,所以单身对他而言倒也算是别样的自由。

那天的Party上还是那些熟人,屋里high得沸反盈天。Party的主办人阿哲裹着一身寒气从屋外推门进来,他去机场接了国内朋友的上司的女儿,一个梳着齐耳短发的小姑娘。阿哲向大家介绍新来的小伙伴,那天谢晨朗有些喝多了,在大家都哄上去自我介绍的时候,他独自靠在沙发上。他依稀能从人群的空隙中看到那张脸,不笑时很羞涩,笑起来却又是别样的画风。

等大家都散去了,阿哲拍醒睡在沙发上的谢晨朗,叫他送小姑娘回住处。

“你怎么不送?”谢晨朗还有些头晕,被从睡梦中强行拽出很是不爽。

“滚,别得了便宜还卖乖。”阿哲假装骂道,“你俩住得近,正好还能彼此认识一下。”

小姑娘也喝了点儿酒,小脸红扑扑的,一双大眼睛确实格外明亮。她搭手一拉谢晨朗:“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我叫顾湘。”

谢晨朗听后扑哧一乐:“总这么叫着,不想家吗?”顾湘顾湘,回不去的地方是故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