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卷 忘川·戏江(第2/10页)

药圣东方淳。她微抬眼角,知道眼前少年不是寻常子弟,虚弱嗓音依旧淡漠:“多谢相救。”

他将烘干的白衣递过来,脸色被火光映得微红:“是你救了我才对,若不是你我已葬身虎口了。”想了想,问她:“我叫沈长珩,你叫什么?”

她偏过头没有回答,他等了许久以为她睡着了,出去摘了些山果进来,她咬了一口果子问他:“我的东西呢?”

他掏出一颗莹润琥珀,那只雪白蚂蚁被困在其中,也不知用的什么法子装进去。“你的瓷瓶摔碎了,我用琥珀给它造了一个窝,你看,这里我留了位置,可以用红线串起来戴在脖子上。”

她接过来漫不经心打量一番,仍是不轻不重的两个字:“多谢。”

琥珀被她收起来后,那股一直萦绕不散的幽香终于消散,他好奇地凑过去,眼神纯真又清澈:“仙女姐姐,你好香啊。”

她愣了一下:“你叫我什么?”

沈长珩不好意思地挠头:“你就像画里的仙女一样好看又善良,明明可以自己离开,却为了救我和猛虎相抗。”

她是沈长珩初入江湖遇到的第一个人,在家时他也幻想过自己的江湖生涯。是与大侠把酒言欢,还是美人花前月下。没想到出门遇虎,命悬一线又被惊为天人的白衣仙女所救,简直精彩得令人应接不暇。

她若无其事咬了一口果子,并不想解释那两只猛虎挡了她的去路,她受伤带了血腥味,若不趁早解决,恐会连累自身。

天色已晚,两人不得不在山洞休息一晚。他找了茂密枝干挡住洞口,握着佩剑,守在她前面。

也许是害怕,沈长珩开始同她讲话。说他如何羡慕那些自在逍遥的侠士,又如何通过努力获得独自游历的机会,他要在他活着的岁月里,走遍河川结交朋友,在江湖留下他的痕迹。

沈长珩说:“仙女姐姐,能遇上你真是太好了。虽然出门前我爹告诉我,世道险恶人心不古,但好人还是有很多不是吗?”

火星“啪”的一声溅起,良久,她漠然开口:“你爹说的没错,这个世道,坏人远比好人多。”

半夜转醒,她身上盖了沈长珩的外套,他抱剑端坐在前方,困到极致打了几下瞌睡又猛然惊醒,掐了自己几把,继续认真地守夜。

后半夜还是没撑住睡过去,天光大开时她已悄然离开。外套披在他身上,火堆添了几块新柴,他闻到衣袖间幽幽淡香,莫名笑出声。

第叁章

金陵和桐城一衣带水,中间隔了条奚河,沈长珩之前为了赶上金陵的百酒宴进深林抄近路,现下却再也不敢,返回官道老老实实骑马。

沈长珩想着仙女姐姐相貌出众,功夫又高,说不定能打听到。但一路行来,问起身着白衣身怀异香又武功高超的女子,都无人知晓。

乘船渡过奚河时,一个小姑娘凑过来道:“我曾听爹爹提过,身怀异香是无香派门人的特点,他们最会制香,凡经之处百花绽放,但无香派在很多年前已经消失了,听说门派被火烧得精光,门人一个也不见了。”

沈长珩有些失落,小姑娘眨了眨眼睛:“你打听的这个人,是你的心上人吗?”

他望着江面粼粼水光,岸边暮春落花顺着水流而下,远处荡起渔女歌声,对岸人家已见袅袅炊烟,这才是他所存在的红尘,而和她在一起时,他只觉不是人间。

沈长珩将出山时摘的那朵木香花拿在眼前端详,重叠花瓣由白渐黄,像冰雪间裹了暖阳:“是我倾慕的姑娘。”

所谓一见钟情,不过是在我准备爱上一个人的时候,你恰好出现,满足了我对心上人所有的幻想。

金陵的百酒宴是古习俗,许多江湖中人都会来参加。几天时间沈长珩结识了许多志同道合的朋友,想想之前在山庄形单影只的日子只觉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