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第3/6页)

奥尼尔马上明白她戴上了那副虎口大框眼镜,就朝后退了退。丹斯朝菲斯特跟前挪了挪,正好在他的个人身势区域内。她马上觉察出他感到了一种威胁。

好。

“喂,肯,我知道你没有说实话,我需要你把实情讲出来。”

“没讲实话?”他吃惊地眨着眼睛。

“对。”

菲斯特非常擅长说谎,但是几句评论和几个动作提示了她。从内容上分析他一开始就让她产生了怀疑:从他说了什么而不是怎样说来分析。他的一些解释听起来让人难以置信。声称不知道那男孩是谁以及从来没有听说过与十字架有关的袭击事件——而同时又好像是经常上网获取新闻;声称特拉维斯穿的是连帽衣,这都是奇尔顿报道里面的几个帖子讲过的,却记不得是什么颜色——人们更易于记得衣服的颜色。

菲斯特还老是停顿——说谎的人一般会这样做,因为他们想精心编织让人相信的谎言线索。他还至少使用了一次“演示者”动作——用手指在脖颈处比画;人们下意识地这样做是为了让虚假的陈述更有说服力。

于是,因为心生疑窦,丹斯就利用速记技术来测测菲斯特有没有说谎:为了确定一个人是不是在说谎,调查者要求把他的陈述听上几遍。讲实话的人会多少再把陈述组织一下,想起第一遍讲述时忘记的内容,但是时间发生的顺序永远是一样的。而一个说谎者会经常在他的虚构陈述中忘记事件发生的顺序。这种情况就发生在了菲斯特向奥尼尔重述的时候:他搞乱了那男孩是什么时候把十字架插上的。

并且,诚实的证人在第二次陈述时会想起新的事实,这些事实与先前的陈述内容不会矛盾。菲斯特起先讲特拉维斯在嘟囔着说话,而他没有听见他在嘟囔什么。但在第二遍陈述时他又把他没有听清楚这个细节包括了进去,这有些“奇怪”,说明他已经听见了。

丹斯得出的结论是,他毫无疑问是在编造。

在其他情形下丹斯会更细致地处理讯问,诱使证人把事情说出来。但这个说谎者的个性——她估计他是个社交性说谎癖者——以及油滑的个性态度,意味着要想问个水落石出恐怕是一场耗时的艰难较量。她没有时间这样做。第二个十字架上面写着今天的日期,意味着特拉维斯有可能正在计划第二次袭击。

“好了,肯,你够得上进监狱的了。”

“什么?不!”

丹斯不介意来点儿联手行动。她看了看奥尼尔。他说:“你确实够得上。我需要你说实话。”

“噢,不。你看……”但他对他们的试探没有回应什么,“我没有说谎!确实没有。我告诉你们的一切都是真的。”

这跟向她保证他看到什么就说了什么大为不同。为什么犯罪的人总是认为自己很聪明呢?她又问道:“你告诉我的真是你亲眼看到的?”

在她激光般眼神的逼视下,菲斯特转向别处看去。他的双肩塌陷下来,“不都是亲眼看到的,但我说的全是真的。我了解这个案子!”

“你是怎么了解的?”她问。

“因为我读到过有人看见他做了我告诉你们的那一切。在博客上面,‘奇尔顿报道’那个博客。”

她的眼睛瞥向奥尼尔。他的表情跟她的一样。她问道:“你为什么撒谎?”

他抬起手,“我想让大家警惕这个危险。我认为人们应该对那个变态狂更加小心。他们应该多加警惕,特别是要小心他们的孩子。我们必须要小心我们的孩子,你知道。”

丹斯注意到了他的手势,听见他的喉结向上轻微地提拉了一下。她至此了解了他作为说谎者所有的那一套作态。“肯?我们没有时间在这个问题上纠缠。”

奥尼尔打开手铐。

“不,不,我……”他的头耷拉下来,完全认输,“我做了几笔失败的生意。我贷的款被催还,我没有钱还。我于是就……”他叹了一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