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婚

本和阿尔玛的银婚纪念日到了,在这个美好的傍晚他们请老朋友们一起享用美味佳肴以示庆祝。不对,这个纪念日其实早晨就已揭开序幕——本为阿尔玛买了25枝红玫瑰。本来阿尔玛最爱白颜色的花,但这个日子谁都会难以免俗地向红花妥协一回;阿尔玛赠送本的礼物是25支高希霸雪茄,本实际上更喜欢抽蒙特克里斯托1号,可是那种雪茄对这个日子来说又太便宜了。这天的早餐比平时长,少不了一些必不可少的仪式性内容,其间穿插着两口子的愉快交谈;自然也掺杂着一丝丝女主人的烦躁,因为阿尔玛为晚宴还要做很多准备工作,偏偏本今天下午在历史研究所请了半天假,这非但帮不上她什么忙,反而还得添乱。

客人一共请了八位,都是些彼此相识多年的老朋友。他们围坐在本和阿尔玛的樱桃木大餐桌旁,边聊边喝,又笑又闹,到第二天凌晨有两对儿分了手,还有一位大概将不久于人世。

可晚上8点钟,当阿尔玛最后一次扫视摆好刀叉的餐桌时,还没有人猜得到会有如此结局。她认为自己组织的庆典活动总是最完美的,哪怕饭局还没有开始,因为她的住宅是最漂亮的,而且没人能把餐桌摆放与装饰得如此艺术。这一切皆因她能将灯光调得明暗适度,整体风格既随意又优雅,阿尔玛踌躇满志地对刚进屋的本露出了微笑,本一把将她拥进怀中。

“你又把一切布置得宛如仙境,”他边说边吻了她,“没人能把灯和花摆放得这么艺术!”

是的,刚才她自己也曾这么想。在一起生活了二十五年后,彼此确实熟悉得连恭维话都说不出新意了,就好像一对夫妻已不再是由两个完全不同的人组成的。这会令人觉得有些累,但或许正是这些耳熟能详的句子起着泥灰的作用,让已经开始剥落的东西还能维系在一起。反正现在没时间想这些了,因为有人在按门铃,第一个到的不出所料还是乔纳森。

近年来乔纳森发福了,身宽体胖,微动就喘,总穿一身黑。不难看出他酗酒,这也是家传,他父母和姐姐都是酒鬼,三个人都喝没了命。本立刻给乔纳森斟了一小杯干邑,因为这位的手一直在抖,他推说是因为外面太冷。

“晚上冷得邪性,”他边说边搓着双手,“你们想象一下,今天我坐了三次出租车,最后一次是来你们这儿。每次我让司机开发票时,这帮蠢货都异口同声地说:‘噢,11月24日,再过四个星期就是圣诞节了!’真够有创意的,是不是?”接着他一口气把干邑灌了下去。

本笑了。“今天我从研究所回来跟出租车司机要发票时,我是那个白痴:‘哦,再过四周就是圣诞节了。’你猜那司机怎么接的话?‘再过六个月又有芦笋吃了!’”

他们笑着走进大会客室,那里有不少经过微调的小灯,还有许多发出亮光的酒杯、蜡烛、白颜色的花和布置优雅的餐桌。那25枝红玫瑰已经被阿尔玛放进了自己的阅读室,她觉得它们若摆在这里太扎眼、太媚俗。应该把那些蠢货都吊死,她想,那些让男人坚信女人热爱长茎红玫瑰的,其实它们是最让人讨厌的花,只要女人恋爱,就总会收到这种东西。

“哇哦,”乔纳森说,“这是你的杰作,阿尔玛,没人能够企及!”阿尔玛一边吻他心里一边想:今晚要是有人再说这句话,我非疯了不可。她奇怪自己为什么这么烦躁。她曾经为这次庆祝,为这个晚上,为与最好的老朋友们相聚那么高兴过。怎么说呢,其实来的也不都是她的朋友,莱奥和海因茨常常带些让她手足无措的女人来,可她又不能只请海因茨,不请薇薇安。难道能对海因茨说:别带你那蠢货薇薇安?如果认识的几乎都是成双成对的夫妻,往往是虽然只喜欢其中的一个,却不得不邀请两人一起赴宴。例如请克里斯蒂安这位忠诚的老朋友,也得请他的伴侣加博尔。阿尔玛想,别人请他们夫妇时是否也面临这种尴尬。当然,他们俩怎么可能例外呢。那别人到底更愿意请他们二位中的哪一位呢?是有点无聊的本还是她呢?阿尔玛非常能侃,却也十分尖刻,容易伤人,直率得让人下不来台。她猜本比她更受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