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夜 黄浦江上的白雪公主一夜(第3/10页)

小时候有部电视剧《十六岁的花季》,我们班几乎每个都看过,有人说拍到了女生洗澡,也是电视上第一次出现早恋。 但我记忆更深的,是每次片头都会提到席慕蓉的诗,片尾会有一段旁白,加上各种名人格言。二○○七年,我第一次参加台北书展。在101大厦的书店里,偶遇了女诗人本人。我认识她,但她不认识我。我只是,安安静静地看她侃侃而谈。至今还记得她的诗。

电视上播完《十六岁的花季》,就被湖南台与台湾皇冠接连不断的琼瑶剧占领了,从《婉君》到《雪珂》再到《青青河边草》的六个梦,直到《梅花三弄》咆哮的马景涛同学——也就是那年,开学的九月,白雪来到了我们班。

她叫白雪。

《十六岁的花季》里的女一号也叫“白雪”,演员叫吉雪萍,声优却是袁鸣。不过,我们全体男生都觉得,那年秋天来到初二(2)班的白雪,要比电视上的“白雪”好看得多。

她的个头很高,至少有一米七,细细长长的,穿着条白裙子,乌黑的马尾晃在脑后,扫着男生们的心门。还有那皮肤啊,真像雪一样白,近乎透明的颜色,可见青色的皮下血管,盯着看还有些恐怖的感觉。

白雪很快有了一个外号:白雪公主。

那时的中学里有许多回沪知青子女,她也是其中一分子。有的人从小就在上海,她却刚从黑龙江转学过来。她妈是东北人,在阴雨绵绵的上海话世界里,她的东北话就像晴朗的太阳。她父母还在北大荒的农场,送她独自一人回上海读书,寄居在姑姑和姑父家里,准备在上海报户口和考大学,这样总比在黑龙江强多了。

可惜,白雪的学习成绩很差,功课完全跟不上。大概是转学的缘故,也可能本就不是读书的料。每次考试她都是最后一名,数学简直白痴,最离谱的是有次交了白卷,气得老师命令她在走廊站了半个钟头。所有老师都不喜欢她,说她必须留级多读一年,否则会把学校的平均升学率拉低——而这一可能性,也成了悬在所有男生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虽然,男生们都爱向女神献殷勤,更别说是白雪公主了,但白雪有些难以接近,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冷艳高贵,似乎谁都看不上眼。在这座城市,她没什么朋友。如果说勉强算有的话,那就是我和肖皑两个人。

我告诉她,在《格林童话》最初的版本里,白雪公主没有后妈,迫害她的人是亲生母亲。白雪说不相信,她妈妈待她很好,只是她不想再待在那个地方了。但是姑姑嘛……她不说了。我问她有什么爱好,比如读书啊,看录像带啊,读漫画啊,甚至打游戏之类的,她的回答很酷:滑冰。

那年上海已有了旱冰馆,也算是时髦的运动。但是,溜真冰的还绝无仅有。

白雪说在东北的松花江上,每到十一月,就会结上一层厚厚的冰。整个学校里的孩子,个个脚踩最简单的冰刀,跑到江面上去滑冰。她的滑冰技术是最好的,能够连续在冰上转好多圈。曾经有个体育老师,看中了她这双长腿,推荐去哈尔滨的体校练过几个月,后来受伤才放弃了。

在我们身边,白雪只待了不到半年,在初二的上半学期。从秋天到冬天,她迫切地期待最冷的时节。她说等到十二月底,黄浦江就会结冰,那时候就能上去滑冰了。我和肖皑都在笑她,说打我们生出来开始,无论苏州河还是黄浦江都没结过冰。但她顽固地不相信,觉得我俩是在诓她。因为,这是白雪爸爸告诉她的。在来上海的行李里头,她特意藏了一双冰刀鞋,等结冰以后就可以在黄浦江上滑冰了。她把冰刀鞋带来过学校,穿在脚上给我们看过,刀口寒光闪闪,真是杀人利器啊。正好被老师发现,将她的冰刀鞋没收,说这个家伙太危险了,万一切掉学生的几根手指头,学校可负不起责任。我想除了安全原因,也是老师对于白雪这种差生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