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先后出现的共犯(第4/6页)

大矢将香水盒放在新美的尸体边上。这时,大矢闻到屋内飘荡着一股淡淡的香味。这种香味与小川朝枝被害时在旅馆房间里的香味相同。大矢心想,这香味是从香水盒里泄出来的。

大矢关灯后窥察着房门外的动静。丝毫也没有人的气息。整幢住宅都静悄悄的。

大矢以背水一战的情绪走出屋外。在走廊和下楼梯时是最危险的时候。他没有碰到任何人便走到了马路上。但是,他还不敢松懈。

他终于走到汽车边,松了一口气。直到回自己的住宅里,他才最终确认自己的安全。

竟然有两次平安地逃离险境。由此可见,凶手并不想让大矢钻圈套。对方也许并不知道大矢与新美的关系而抢先的。尽管如此,那人竞然有两次抢在他的前面。这是谁呢?

“抢先了两次!”

面对这一漫不经心地涌现的想法,大矢怔住了。直到刚才,他还认定杀害小川朝枝的是新美。正因为如此,所以他才在离开新美的房间时将香水盒扔在现场。倘若如此,刚才抢先杀害新美的那个人便与抢先杀害朝枝的人不是同一个人。但是,大矢在脑海里却怎么也抹不去两次被人抢先的念头。那样的想法看来是在意识深处无意中产生的。倘若杀害朝枝与杀害新美是同一个凶手作案,新美就不是杀害朝枝的凶手。

那么,凶手会是谁?谁会对朝枝和新美有着同样的杀人动机?

大矢怔怔地伫立着。

这是闪现在他脑海里的想法,不可能得到任何证明。但是,这一想法却令大矢浮想联翩。

我将凶手作案的证据扔掉了——

大矢后悔莫及。但是,如今已经不可能再返回现场去取回证据。新美的尸体不久就会被人发现。也许已经被人发现了。警察快速赶来,也发现了香水盒。本来应该在朝枝被害现场发现的证据,现在在新美的被害现场发现了。不管在哪一个现场被人发现,是凶手作案的证据这一性质没有变。

在前一个被害者的现场丢失的物品,在后一个被害者的现场被人发现,凶手准会大吃一惊吧。

3

2月10日夜里,新美良明的尸体因一起意外的事故而被人发现了。高原庄一楼101室发生了一起小火灾。这户人家的主妇因作油炸食品时油锅起火,又惊慌失措地打翻了油锅,因此火苗撒在了屋内。

主妇大吃一惊,想靠自己的力量扑灭,不料火苗很快扩散开来。邻居们感到异常便都跑来合力将火扑灭,才不至于酿成大祸,但一时间里整幢住宅烟雾弥溲,因而引起了大家的慌乱。

整幢住宅的邻居们全都出动了,惟独201室,没有一丝儿反应。201室正处在发生火灾那间房间的顶上。

“难道出门了?”

“我在几天前还听到里面传出电视机广播的声音。”

“他几乎一直关在房间里,以前我们很少看见他啊。”

居住在住宅里的居民因城市生活节奏加快而相互之间关心极少,现在如此一说,大家才发现平时对201室的住户印象很淡薄。

这位房客大约两个月前住进来时,自称是学生,但房门外没有挂姓氏牌,所以没有人知道他的名字。即便在走廊或楼梯里难得相遇,也只是将目光移开,连个招呼也不打。

若在以前,这样的人会被当做可疑人物而被派出所记录在案。这一地区中小型住宅密集,房客的交替很快,警察受理的区域太大,因而无法做到面面俱到。

“会不会被烟雾呛得窒息了?”

有人这么说了一句。这句话立即引起了大家的不安。住在顶头上的201室最受烟雾之害。倘若房间里有人,理应跑出来的。

“进屋去看看吧。”管理人说道。

管理人按了按门铃,又敲了房门,均不见反应,便试着推了推房门,房门很自然地打开了。因为房门没有上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