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第2/9页)

“哎呀,你可千万不能冒险呀!你要是有个三长两短,我也就活不成了。你可千万——”

“我偏去!我偏去!我走着——”

媚兰看着她,发现她不像是一个产后休弱的女人在撒泼。思嘉脸上那种天不怕地不怕、无所畏惧的表情,和她父亲杰拉尔德·奥哈拉拿定主意的时候脸上的表情一模一样,媚兰对这种表情是很熟悉的。她伸出胳臂搂住思嘉的腰,搂得紧紧的。

“都是我不好,我没有你那么勇敢,这几天艾希礼到厂里去,我不敢让他去。唉,亲爱的,我真糊涂!亲爱的,我会告诉艾希礼,我一点也不害怕,我可以过来和你和皮蒂姑妈作伴,让他去上班——”

思嘉自己很清楚,当时艾希礼是不可能独自应付局面的,所以她就大声说:“你这样干没用!他要是老惦记着你,去上班又有什么用?没有一个人不可恨!就连彼得大叔都不肯和我一起出去。可是我不怕!我自己去。我要一步一步走着去,总能在什么地方找几个黑鬼干活儿——”

“不行,不行!你千万不能这样。你会出事的,听说迪凯特街上的棚户区有许多为非作歹的黑鬼,你还必须从那儿经过不可。让我想一想——亲爱的,答应我你今天什么事情也不做,让我想想办法。回家去休息会儿吧,你的脸色很不好。你要答应我。”

思嘉由于大发脾气,此时已经筋疲力尽,也就只好这样了。她垂头丧气地表示同意,然后就回家去了。家里人想与她和好,都被她顶了回去。

那天下午,一个陌生人穿过媚兰家和矮树篱笆,一拐一拐地走进了皮蒂姑妈的后院,虽然他就是嬷嬷和迪尔茜所说的那种“无业游民”,媚兰小姐在街上遇见就会把他们接到家里,让他们住在地窖里。

媚兰这所房子有三间地下室,过去两间人住,一间放酒。现在迪尔茜住着一间,另外两间住的是衣衫褴褛的可怜的过路人,川流不息,除了媚兰,谁也弄不清楚他们从哪儿来,到哪儿去,也只有她知道是在哪儿遇上他们的。也许那两个仆人说的是对的。她确实是在街上遇见他们的。不过既然有些重要人物和不那么重要的人物到她的小客厅里来,不幸的人们也就可以到她的地窖里来,吃点东西,睡一觉,带上点吃的,再赶路。到这里住宿的,一般都是过去南部联盟的兵,他们粗鲁,没有文化,无家可归,他们也没有亲人,四处流浪,寻求工作。

在这里过夜的还往往有面色黝黑、饱经风霜的农村妇女,带着一大群金黄头发、默不作声的孩子。这些妇女在战争中失去了丈夫,丢掉了农场,正在到处寻找失散的亲人,令人吃惊的是附近有时还会出现外国人,他们不会讲或者只会讲一点英语,他们是听了花言巧语,以为南方的钱好挣,才到这里来的。有一天,一个共和党人在这里过夜,起码嬷嬷非说他是个共和党人,她说共和党人她能闻出来,就像马能闻到响尾蛇一样,当然谁也不相信嬷嬷说的这一套。因为大家认为媚兰慈爱也会有个限度,至少大家希望如此。

那陌生人走进后院时,思嘉正在侧面的回廊上,怀里搂着小女儿,在11月微弱的阳光下晒太阳。思嘉一看见他就想:“是的,他一定是媚兰的那帮瘸腿狗。他还真是个瘸子呢!”

这个人装着一条假腿,走起路来和威尔一样,一拐一拐的。他是一个高个子的瘦的老头,头发已经脱落,头皮红得发亮,看上去很脏,灰白胡子长得可以塞到腰带底下。他满脸皱纹,面无表情,看上去60开外,但身体看上去还较确朗。此人其貌不扬,虽然装了假腿,走起路来却和长虫一样快。

他上了台阶,朝思嘉走来,还没讲话,思嘉发现他鼻音很重,带卷舌音,这在平原地带是很少见的,因而断定他是在山里长大的。他的衣服虽然破旧不堪,却和大部分山里人一样,有一种沉静而高傲的神气,决不容许别人冒犯,他的胡子上有嚼烟叶的口水,嘴里含着一大团烟叶,显得脸都有些变了形。他的鼻子又窄又高,两道眉毛下边是一个空洞,腮帮子上有一条很长的伤疤,形成一条对角线,一直插到胡子里。另一只眼睛很小,冷淡而无光,那是一只呆板无情的眼睛。在他的腰带上挂着一支沉甸甸的手枪,很显眼,破靴子的口上还露着一把单刃猎刀的刀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