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第3/13页)

让这些家伙通通见鬼去吧!他们像蚯虫般洗劫了塔拉,让它只好慢慢地饿死,可现在又回来偷这点剩余的东西。思嘉肚子里饥肠辘辘,心想:凭上帝作证,这个北方佬休想再偷东西了!

她轻轻脱掉脚上的破鞋,光着脚匆匆向衣柜走去,连脚尖上的肿痛也不觉得了。她悄悄地拉开最上面的那个抽屉,抓起那把她从亚特兰大带来的笨重手枪,这是查尔斯生前佩带但从没使用过的武器。她把手伸进那个挂在墙上军刀下面的皮盒子里摸了一会,拿出一粒火帽子弹来。她竭力镇静着把子弹装进枪膛里。接着,她蹑手蹑脚跑进楼上过厅,跑下楼梯,一手扶着栏杆定了定神,另一只手抓住手枪紧紧贴在大腿后面的裙褶里。

“谁在那里?”一个带鼻音的声音喊道。这时她在楼梯当中站住,血脉在耳朵里轰轰地跳,她几乎听不见他在说什么。“站住,要不我就开枪了。”那声音在接着喊叫。

他站在饭厅里面的门口,紧张地弓着身子,一手瞄着手枪,另一只手里拿着那个花梨木针线盒,里面装满了金顶针、金柄剪刀和金镶小钻石之类的东西。思嘉觉得两条腿连膝盖都冷了,可是怒火烧得她满脸通红。他手里拿的是母亲的针线盒呀!她真想大声叫喊:“把它放下!把它放下!你这脏——”可是偏偏嚷不出声来。她只能从楼梯栏杆上俯身凝视着他,望着他脸上那粗暴的紧张神色渐渐转变为半轻蔑半讨好的笑容。

“那么这家里有人了,”他说,把手枪塞回到皮套里,一面走进饭厅,差不多正好站在她下面。“小娘们?就你一个人吗。”

她迅雷不及掩耳地把手枪从栏杆上伸出去,瞄准他那满是胡须的脸。他甚至还没来得及摸枪柄,这边枪机已经扳动了。手枪的后坐力使她的身子晃了一下,同时砰地一声枪响冲耳而来,一股强烈的火药味刺入了她的鼻孔。随即那个北方佬扑通一声仰天倒下,上半身摔在饭厅门里,把家具都震动了。针线盒也从他手里摔出来,盒里的东西撒满一地。思嘉几乎下意识地跑到楼下,站在他旁边,俯身看着他那张胡须蓬蓬的脸,只见鼻子的地方有个血糊糊的小洞,两只瞪着的眼睛被火药烧焦了。这时两股鲜血还在发亮的地板上流淌,一股来自他的脸上,另一股出自脑后,思嘉瞧着瞧着,似乎才恍然明白是怎么回事。

是的,他死了。毫无疑问,她杀了一个人!

硝烟袅袅地向房顶上升,两摊鲜血在她脚边不断扩大。她站在那里,也不知过了多大一会,仿佛在这夏天午前闷热的死寂中,每一种不相关的声音和气味,如她心脏擂鼓般的怦怦急跳声,木兰树叶的轻微瑟瑟声,远处沼泽地里一只鸟儿的哀鸣,以及窗外花卉的清香,等等,都大大加强了。

她杀死了一个人。她,本来连打猎时都不爱靠近被追杀的动物,是一个连牲畜被宰杀时的哀号或罗网中野兔的尖叫声不忍听的姑娘。她意识迟钝地思索着。杀人了!我没有犯谋杀罪。啊,我不会做这样的事!她向地板上针线盒旁边那只毛茸茸的手瞟了一眼,突然又振作起来,心中涌起了一种冷静而残忍的喜悦。她简直想用脚跟往他鼻子上那个张开的伤口踩几下,并从她赤脚上沾染了鲜血那种暖乎乎的感觉中汲取难得的乐趣。她总算替塔拉农场——也替爱伦打出了复仇的一击了。

楼上穿堂里传来急促踉跄的脚步声,接着停顿了一下,随即又更加快了,但显然是虚弱而艰难的。中间还夹杂着金属的丁当声。这时思嘉恢复了时间和现实的概念,她抬头一看,看见媚兰在楼梯顶上,身上只穿了件当睡衣的破衬衫,一只瘦弱的手臂因拿了查尔斯的那把军刀而沉重地耷拉着。媚兰把楼下的全部情景,包括那具穿蓝军服倒在血泊中的尸体,他旁边那只针线盒,手里握着长筒手枪,脸色灰白、光脚站在那里的思嘉,通通看得一清二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