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大搜查(第2/8页)

这起案件没有任何目击者。警方已经作了结案处理,朱群的家长似乎也没对此提出任何异议。总而言之,这起案件最后的裁决是一场意外。

另一起案件发生在20年10月2日,死者名叫马小月,十六岁。贝乐所说的自杀案指的就是她。她是那天晚上八点半左右跳的河,她的书包挂在桥栏上。警方后来判断那是她自己挂上去的,因为书包里有她的遗书,她这么做似乎是希望别人能看到她的遗书。

档案里有这份遗书的复印件,字迹潦草,看上去思路混乱。自杀的理由说得也极其模糊,至少历晓天没看出一条真正算得上理由的理由。

她的遗书是这么写的:

“很累,累极了,明天又要测验了,我的数学向来不好,这次如果考不好,李敏又要笑我了,我恨她,如果我死了,就是她把我逼死的。我希望她不得好死。我不是个好人,不是个好学生,不配活在这世界上。我也想好的,但是他们就是不让我好,我觉得很累。”

看得历晓天一头的雾水。起初,他认为马小月是被“李敏”逼死的,但当他再往下看时,却发现事情完全不是他所想的这样。李敏不是别人,正是马小月的亲生母亲。而根据李敏的证词,马小月遗书中所称的“他们”,指的其实就是她的亲生父母。李敏说,从马小月懂事之后,就一直把她身边最亲近的人当成假想敌,并经常无缘无故地攻击家人。她八岁的时候曾经用水果刀戳伤过外婆和父亲,十岁那年还曾企图烧死熟睡中的母亲。十二岁那年,他们终于忍无可忍,将她送人医院,结果确诊她得了精神分裂症。

然而,李敏说,因为考虑到孩子的将来,他们并没有向任何人泄露马小月的病情。

“我们尽量看住她,不让她外出,别人问起来,就说她性格内向,不喜欢跟外人接触。她在我们的看管下,服了一年的药,情况有所好转。我们就通过熟人帮忙,把她送到学校,让她继续上学。我们只希望她能像别的孩子那样,有正常的人生。一开始的几年,她的情况还算稳定。但去年,因为初三毕业考没有考好,她必须留级一年,这件事对她的打击很大。自那以后,她就又开始不对劲了。”

李敏说,在出事的前几天,马小月就开始有犯病的征兆。她经常骂人,有时候还坐在窗前发呆。无论谁跟她说话,她都不理不睬。出事当天,她跟平常一样去上学,但到了放学时间,她没有按时回来。一直到晚上九点多,心急如焚的李敏才在家里接到警方的电话。李敏说,她也不知道,马小月怎么会跑到小庭桥那一带的,他们从来没带她去过那里。

这起案件有两个目击者。那是一对老年夫妇,那天他们在桥下,亲眼看见马小月跳的河。他们作证说,当时只有马小月一个人在桥上,她是自己跳的河,跳河之前还在桥上唱了一首歌。警方最后确认马小月属于自杀。其实看到这里,历晓天也觉得马小月就是自杀。

第三起案件发生在210年1月3日,这一次死者终于姓牛了。她叫牛静静,一个14岁的女孩。她也是第二天被人发现的。跟朱群一样,她被打捞上来的时候,书包还挂在肩上,但脚上的鞋却有一只不见了踪影,后来好像是在河里找到的。

与之前的两位死者不同,法医鉴定她不是溺水身亡,而是被车撞死的。她的腿被压断了,头也被压扁了。警方后来在出事的路面上还找到了她的部分脑组织。所以警方判断,这是一起交通肇事逃逸事件。警方用一个月时间找到了这位交通肇事司机。那位司机到案后承认自己那天非常疲惫,他想早点回家,车开得快了一点。当时桥边的路灯又正巧坏了,他没有看清路边的人。他承认他撞倒牛静静之后,生怕被人发现,便将她丢进了河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