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密室讲义(第5/7页)

七、这是谋杀,但其诡计的运作方法,刚好和第五项标题背道而驰。换句话说,受害人被推定的死亡时间,比真正案发时间早了许多。受害人昏睡(服了麻醉药,但没有受伤)在上锁房间里。所以用力撞门,也叫不醒他,这时凶手开始装出惊恐的模样,先强行打开门,接着一马当先冲进去,刺杀或切断被害人的喉咙,同时让其它在场的人觉得看到了其实没看到的东西。发明这种诡计的Israel Zangwill,应可获得无上的荣耀,因为后人仍旧在沿用他的创意,只是形式各有不同。这种诡计曾用在(通常是刺杀)船上、陈年老屋、温室、阁楼,甚至是露天户外。在这些地方,受害人先是失足绊倒,然后昏迷不醒,最后才是刺客俯身靠近他。所以……”

“慢点!等一下!”哈德利连忙插嘴,并重拳打在桌上以引起大家注意。意得志满的菲尔博士,正是一副口若悬河、欲罢不能的神情,他堆满笑容,和气地转身看着督察。哈德利接着说,“你的分析或许非常棒。上锁房间的所有可能状况,你全都研究了——”

“所有的情况?”菲尔博士睁大眼睛,哼着鼻子说,“还差的远哩。有一些很特殊的类型,我还未将它们一网打尽,并且找出其中的玄机;这只是一份即席发表的粗略大纲;不过有朝一日,我会全部整理出来的。我正要说到其它的类型:为了要让门窗从房间内锁上,所以手段上得运用各式各样会骗人的门窗。哼!哈!因此,各位先生,接下来我——”

“还不行,”督察顽强地说道,“我要对你所说之事提出质疑。你说从这些不同类型的花招噱头中,我们可以得到一点端倪。你陈述了七个要点;但是,根据你提出的类型,能适用于本案的,一个也没有。你下了整个标题:‘凶手没从房间逃出来的原因,是因为案发时间凶手根本不在房里’,这完全不符合本案!除非米尔斯和杜莫两人都在撒谎,不然我们唯一能确认的事情,就是凶手真的在房间里!这你怎么说呢?”

佩特斯的坐姿挪前了些,当他俯身靠近信封袋时,桌灯所散发的红色灯光照在他的秃头上,也反射出微光。他以纯金的铅笔,抄写整齐端正的笔记。现在,他张开突出的眼睛,凝视着菲尔博士,脸上的眼球似乎是更加突出,更像蛙眼。

“呃,是的,”他短咳了一声,“但第五项却是能引人联想,我是这么认为——利用错觉!可不可能米尔斯和杜莫夫人其实没看到有人走入房内;他们只是不知为何一时被愚弄了;或者,当时整个情景,像是幻灯机打出来的错觉?”

“想用错觉的理由绊住我,”哈德利说,“抱歉!这一点我也考虑过了。昨晚我已经逼问过米尔斯,今早又找他盘问了一两回。反正,无论凶手是何方神圣,他绝不是一个错觉,他真的走进了房间。他是那么货真价实,活蹦蹦的影子投射在地上,走起路来都快让走廊摆荡摇动起来。他真实到能说、能动、能用力关门。菲尔,你同意吧?”

博士郁闷地颌首。他在熄火的雪茄上喷出一口空烟。

“喔,是的,我同意。确实是真有其人,而且他真的走入房内。”

“实际上,”杜莫召唤侍者再添加咖啡,而哈德利接着说道,“就算我们听起来的是谎言,就算那是幻灯机投射的阴影所造成的,但影子总不会杀了葛里莫吧。凶器是一把坚硬的枪,被握在有血有肉的手中。至于其它方面,老天爷知道,葛里莫挨的枪绝非机关所致,甚至,他也不是开枪自杀、更没有让枪迅速穿过烟囱,如你所举的例子一样。首先,一个人不能在几呎之外,开枪射杀自己。第二,枪也不可能穿过烟囱之后,横越一排屋顶来到Cagliostro街,然后射击弗雷,最后大公告成地摔落于地。妈的,菲尔,我说话的方式越来越像你,太像你习惯的思考方式!我在等一通局里打来的电话,我得恢复清醒……你怎么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