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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沿着营地狭窄的主干道继续往前走,来到营地的入口,这里有一条通往市区的街道。

“我猜他是把车停在这附近的某个地方,然后步行过去的。”

营地入口的第一座拖车房门口挂了一个牌子,上面写着“办公室”,还有一个用铁架子撑着支在屋顶上的稍大些的标牌,上面写着“四野阳光移动拖车乐园”。

“四野阳光?”汤普森吐槽道,“半亩阳光才更合适吧。”

“这里也算不上乐园吧。”我附和道。

蕾切尔想着其他事,根本没听我们的对话。她径直走过这个所谓的办公室,走上那条通往市区的街道。那是一条四车道的马路,这时我才发现,这里是一个工业区。正对着拖车房营地的是一家连锁仓库,马路两边都是库房。我注意到蕾切尔一直密切观察着四周情况,似乎要把周围环境都记在心里。她的视线久久停在一盏街灯上,那是半个街区内唯一的一盏街灯。我明白她在想什么——一到晚上,这里将陷入一片漆黑。

蕾切尔靠着路边走着,视线仍然不停地在柏油路面搜寻着,试图找到任何与案件相关的东西,也许是一个烟头,也许是一点好运气。汤普森就站在我身旁,一只脚踢着路面。我一直注视着蕾切尔,不愿移开目光。只见她停了下来,低头看了看,轻轻咬了下嘴唇。我向她走过去。

路边有微亮闪烁,就像掩盖不住的钻石光芒,是一堆碎裂的挡风玻璃。她踮着脚尖,从这堆碎玻璃上走了过去。

我们推开那间在屋外挂着办公室牌子的房门,迈进这个狭窄逼仄、令人浑身不自在的空间,只见这个拖车房营地的负责人似乎已经喝过今天的第三轮酒了。显而易见,这个地方同时也是这个男人的家。他坐在一张绿色灯芯绒做成的懒懒公子牌休闲椅上,双脚高高跷起。沙发的每个侧面都被猫爪折腾得伤痕累累,但它依旧是这个屋子里最体面的家具,除了那台电视以外。那是一台看上去还很新的松下电视,内置录像机。他正在看一个电视购物节目,里面正在推销一种食材处理机,全自动的,能把蔬菜切片切丁,还能设置定时。我们进了门,他充耳不闻地继续看了好半天节目,才把目光从屏幕上移开,扫了我们一眼。

“你是这儿的负责人?”蕾切尔问道。

“这不是明摆着吗,警官?”

是个聪明的家伙,我想。他六十岁左右,穿着条军绿色的旧作战裤,一件胸口处被烟灰烫出好几个窟窿的白色无袖T恤,一撮灰色胸毛从窟窿里钻了出来。他已经快谢顶了,有着酒鬼常见的大红脸,而且他是个白人——我在营地里走了这么久看见的唯一一个白人。

“是探员,”蕾切尔纠正道,她翻开钱夹,让他看清楚里面联邦调查局的徽章。

“联邦调查局?你们这些给政府办事的大佬什么时候也操心起打碎轿车车窗偷东西的小事啦?瞧见没,我阅读面广得很,我知道你们这些人管自己叫‘G大佬’[1]。我还挺喜欢这绰号的,够酷。”

蕾切尔飞快地跟我和汤普森对了个眼神,接着又重新把目光转到这个男人身上。我也意识到了什么,顿时感到一丝焦灼。

“打碎车窗的事,你知道多少?”蕾切尔问。

“我看见你们在那儿转来转去了。我长着眼睛,你刚才就盯着地上那堆碎玻璃。是我把那些玻璃渣子扫成一堆的,街道清洁工一个月也就只来这里转一次,有时还不一定大驾光临。也就大夏天看这里灰尘太多,才会稍微勤快点。”

“不。我的意思是,你怎么知道之前停在这儿的那辆车玻璃被打碎且被盗了?”

“因为我就睡在这后面的房间里。我听到他们砸碎玻璃了,还看见他们钻进车里,把车里翻得乱七八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