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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意思?”

“杰克,我们在查凶手是如何得逞的,”巴克斯说,“为什么这些经验丰富、体格强壮而且意志顽强的警探,这么容易就让人制服了?我们要探究的就是凶手的控制手法,这是案子的关键之一。”

我朝那些照片一指。“而这些又能告诉你们什么?”

“针孔和其他一些情况表明,这个案子可能涉及催眠术。”

“你的意思是,这个家伙催眠了我哥哥和其他受害者,让他们把枪放进自己嘴里,扣下了扳机?”

“不,我认为这事没有那么简单。你得知道,就算使用催眠术,也很难克服潜藏在一个人大脑深处的自我保护本能。很多专家甚至直截了当地下结论说,这是绝对不可能的。但是,如果一个人对催眠暗示之类非常敏感,那么这个人很容易就会在很多方面受到催眠者的影响和控制,会变得非常温顺,任人摆布。这只是一种可能性,否则没法解释为什么这么多警探会被凶手控制。现在我们在这个受害者的手上发现了五个针孔。测试被催眠者是否成功进入催眠状态的标准程序,就是先告诉他针刺不会疼,然后用针刺破他的皮肤。如果他对针刺还有反应,说明催眠还没有生效;如果他对疼痛没有任何感觉,就说明他已经进入催眠状态了——也就是处于可被操纵的状态。”汤普森补充道。

“所以你想检查我哥哥的手。”

“是的,杰克,”巴克斯说,“我们需要得到开棺许可。我记得档案上写着他结婚了,他的遗孀会同意这么做吗?”

“我不知道。”

“我们大概会需要你帮忙。”

我只得点了点头。现在事情的走向越来越诡异了。“其他情况是什么?你刚才说,暗示这案子可能涉及催眠术的是针孔和其他一些情况。”

“验尸报告。”蕾切尔回答道,“所有遇害者的血液检测结果都表明每个人的血液里含有其他物质,你哥哥——”

“只是止咳糖浆,”我警觉地辩解道,“是放在车内手套箱里的。”

“是的。遇害者血液里所含有的异样成分各不相同,有止咳糖浆这样的非处方药,也有处方药。其中一个遇害者验出了对乙酰氨基酚成分,这是他死前十八个月接受背痛治疗时医生开给他的,我记得是芝加哥那个案子。另一个案子——我记得应该是达拉斯的佩特里案——在他的血液里验出了可待因,这一成分来自于镇痛止咳药泰利诺,也是一种处方药,药瓶就在他自己的医药箱里。”

“好的,那么这说明什么问题?”

“是这样,单独看这些案子,每一桩死亡案件都说明不了什么。在每桩案子中,无论血液检测出来什么结果,都可自圆其说地解释成受害者正在使用相应药物。我的意思是,一个人想结果自己的性命,为了让自己平静下来,他可能先掏出以前看病时医生开的药,吃上几片对乙酰氨基酚片,这种想法非常合乎情理。所以这些情况在之前的那些案子里都被调查人员忽略了。”

“但现在它们暗示了什么?”

“也许,”她说,“针孔的发现表明凶手使用了催眠术。要是把这一点跟受害者血液中存在某些具有镇定作用的化学制剂的情况联系起来看,你大概就能明白这些人是如何受制于凶手的了。”

“止咳糖浆又怎么解释?”

“它可以增强被催眠对象对催眠暗示的敏感性。可待因就是一种被验证的增强剂。现在的非处方类止咳药已经不含可待因了,但替代成分仍然可以起到类似作用,当增强剂用。”

“这些情况你们早就知道了?”

“不,我们以前只注意到药物的事,但不明白它的作用,直到现在才想明白了。”

“你们以前碰到过类似案子吗?为什么了解这么多催眠术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