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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看到女服务员正小心翼翼地把比萨从烤箱里拉出来,盛到纸碟里,然后吮了吮手指——她刚才被烫了一下——这才将他的大餐放到柜台上。他将碟子端回桌上,却并没有吃,他不喜欢被别人碰过的食物。

格拉登在心里盘算着,得等待多久外头才会安全,才能返回海滩取回自己的车。幸好那辆车停在一个可以过夜的停车场里。他当时选择那个停车场,就是为了以防万一。无论如何,绝不能让他们找到他的车。如果他们找到了,就可以打开后备厢,拿到他的电脑。要是电脑落到他们手里,没准他会被关到天荒地老。

他越回想此番跟警察的交锋,心里就越是恼火。这下子,他算是失去旋转木马这个点了。他再也不能回去,至少很长一段时间不能回去。他得发个帖子,提醒网上那些家伙注意。

直到现在,他仍旧想不通这事怎么会发生。他的脑子里跳过一个个可能,甚至考虑过会不会是网上的某个人出了岔子,但最后,他的怀疑落在了那个检票的女人身上。一定就是她举报的。这些天,她是唯一每天都见到他的人。就是她。

他闭上眼睛,头抵在墙上,想象着他在旋转木马那儿,慢慢地靠近检票的女人。他手上拿着刀,打算好好给她上一课,教导她不要多管闲事。她以为自己做了什么?不过是——

突然,他感到有人在他身旁,正盯着他。

格拉登睁开眼睛。码头上那一男一女两名警察正站在他前面。汗水已经浸透了男警察的衣服,他抬抬手,示意格拉登站起来。

“起来,你个浑蛋。”

在格拉登被押往警察局的路上,两名警察没有透露任何有价值的消息。他们收缴了他的圆筒包,搜了他的身,把他铐了起来,告诉他他被逮捕了,却拒绝说明为什么抓他。他们还拿走了他的香烟和钱包。格拉登唯一在乎的就是他的相机。幸运的是,这一次他没随身带着那些书。

格拉登回忆着钱包里都有些什么。没一件要紧的东西,他最后下了结论。那张阿拉巴马州颁发的驾驶执照,会让警察认为他是一个叫哈罗德·布里斯班的人。这是他从网上弄到的,照片交易换来了各种身份。他那辆车里还有另一张身份证件,只要他脱离羁押,就能立即跟哈罗德·布里斯班先生吻别。

他们没找到他的车钥匙,那串钥匙藏在方向盘里。被捕的可能性总是存在的,他早就做好了准备。他知道必须得让警察离他的车远远的。他从经验中汲取了教训,采取了这些预防措施,凡事总得做最坏的设想。这些都是霍勒斯在雷福德监狱里教他的,那时他们一起度过了无数个晚上。

他被押到圣莫尼卡警察局侦缉部,又被粗鲁地推进一间小小的审讯室,整个过程没有一个人说话。他们让他坐到一把灰色的钢制审讯椅上,解开他一侧的手铐,随即铐到桌面中央一个由螺栓夹具连接的铁环上。之后警探们都离开了房间,把他一个人留在里面,待了一个多小时。

他面对的那堵墙上,有一面单向透视玻璃,他明白自己正身处一间观察室里,但现在还不能肯定单向透视玻璃的另一侧站着哪些人。他非常确信自己没有在菲尼克斯、丹佛或者其他地方,留下任何可被追踪的痕迹。

有那么一会儿,他觉得自己听到了玻璃后传来的说话声。他们就站在那儿,打量着他,窃窃私语。他闭上眼睛,垂下头,下巴抵在胸前,这样他们就无法看到他的脸。突然,他猛地抬头,露出挑衅而疯狂的笑容,大吼道:“你们会他妈的后悔的!”

不管玻璃后的警察是哪号人物,这一嗓子准会把他们吓得不轻,他这样想道。他又想起那个该死的检票女人,于是沉浸到向她复仇的白日梦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