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收获(第2/2页)

到家的时候,叶知书已经在准备午饭了,见到他们真的捉了野兔回来,也非常意外。

“旺旺,毛毛,你们把手里的东西拿回家吧!”叶纤红开始分配收获。“如果你们喜欢吃野兔肉,那换成两只野兔也行。”

对自家来说,野鸡野兔肉诱惑并不大,所以让堂弟他们先挑。

“姐,我要野鸡。”毛毛是小孩子,喜欢漂亮的东西,所以选择了它。

叶纤红也不在意,让他们抓紧时间拿回去,交给三婶,中午还能做了吃。

马上要过年了,三叔一家也难得团聚在一起。

这时候做顿好吃的,应该是件很幸福的事。

旺旺也没客气,带着弟弟回家。

等他们离开后,叶知书找了只木桶,把它翻过来把野兔盖住,打算中午先宰一只,红烧来吃。

郑建国看到了,帮忙过去帮忙剥野兔皮。

“小红,你是不是能看到地下的东西?”胡向阳在叶纤红旁边坐下来,小声地问道。

自从发现她能从三楼轻易跳到阳台外的树上后,已经认定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事,是小红做不到的。

特别是刚才其它人都找不到野兔在雪地里跑过的痕迹,偏偏她一找一个准,能轻松发现野兔窝。

“怎么可能?你以为我的眼睛是X光啊?”叶纤红哪里肯承认。“我只是看得比你们仔细,所以能发现野兔经过时,留下的细微痕迹——”

两人虽然感情非常深,如果被他知道自己能透视任何物体,那万一跟别的帅哥站在一起,他肯定要胡思乱想了。

“哦。”胡向阳应了声,也不知道是失落还是松了一口气。

中午的红烧兔肉,叶妈妈加了洋葱和红萝卜,一只两斤多的野兔,做成满满一大海碗,端出来时香气扑鼻。

用高度白酒去除膻腥味,又加了姜蒜八角糖等调味料,味道极其鲜美。

“好吃。”胡向阳夹了一块进嘴,大声赞了一句。

或许是心理原因,总觉得这兔肉特别美味,忍不住赞不绝口。

“你怎么像没见过世面的乡巴佬,对一盆兔肉也大惊小怪,你看安安都没有你这么夸张?”叶纤红白了他一眼。

两人在一起已经一年多了,虽然还没结婚,因为已经同居在一起,所以给人一种老夫老妻的感觉。

明明年长的他,却给人小孩子的感觉,像个没长大的弟弟。反倒比他小四五岁的叶纤红,更像个姐姐。

好在两人不介意,别人也不会说什么。

安安望了两人一眼,没有说话。

他现在也觉得这个姐夫不靠谱,明明二十四岁了,在姐姐面前却像个孩子,完全没有男子汉气概,替姐姐挡风遮雨。

如果不是姐姐喜欢他,恐怕他会反对两人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