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钱是男人胆(第2/3页)

女儿和儿子有一些日子没回家了,叶知书很想念他们,知道他们今天回来,心里就有些激动。等看到安安后面的郑兴旺,愣了一下,才惊叫起来。

印象中的这个堂侄子,平时闷声不响地,长相也普通,在堂兄弟里非常不起眼。

老三媳妇也不会给儿子打扮,所以给人感觉很土气,不像安安,以前家里穷,她也尽量把儿子打扮得好看一点。

“是啊,兴旺变化好大,都像城里的孩子了!”又有人叫了一声。

她这话里就有酸溜溜的味道了,毕竟她儿子和郑兴旺,以前情况都差不多,现在站在一起,完全是一个天一个地了,叫她如果不妒忌?

说完后,偷偷望了叶纤红一眼,心里就有了其它的念头。

当初老三家主动去帮老大家割稻,她们还暗里笑话过他,说他拍老大家马屁,现在看来,还是他们夫妻有眼光。

如果帮老大家割割稻、种种田,儿子能得到这样的机会,那叫他们做牛做马,她们也愿意啊!

郑兴旺手里提着个袋子,正想走到自己爸妈面前,被他们这样夸奖,又是兴奋又是羞涩,站在原地不好意思走过来了。

“旺旺,快过来,让妈好好看看你。”三婶早看到自己的儿子了,见他跟安安站在一起,也不逊色多少了,顿时又骄傲又兴奋,忍不住大声叫道。

儿子以前什么情况,她这个做妈的当然最清楚,现在儿子有了这么大的的变化,她的感触最深。

三婶脸上满是笑意,她用手指捋了一下额头散落下来的头发,随手别在耳后,那张最近几天割稻种田而晒黑的脸,也因此变得有光彩起来。

“妈。”郑兴旺走上前叫了一声,脸红红地把手里的袋子递到她手里。

“还给你妈买了东西?”叶知书在一边笑着打趣。“兴旺现在真的懂事了,知道孝敬父母了。”

三婶什么话都没说,只是欣慰地笑,伸手进袋子,从里面拿出一样东西来,却是一件类似乔其妙的衬衫,颜色是浅绿色的,看起来非常精致。

“好漂亮,老三媳妇你穿上试试?”旁边的人起哄道。

这些女人哪里见过这种高档的衣服,顿时又羡慕又妒忌,望向叶纤红的眼神更加炽热了。

“不行,不行。”三婶连忙拒绝。“刚才干活出了一头汗,会把新衣服搞脏了,下次去做客再穿——”

她从来没有买过料子这么好的衣服,更何况是儿子孝敬的,她哪里舍得随便穿。

“还有什么,快拿出来。”见人继续起哄。

那只袋子里依然鼓鼓的,肯定还有不少东西。

三婶又拿出一件衣服,是件藏蓝色的翻领短袖T恤衫,看款式是男式的,随身递给旁边的老公,“这件是给孩子他爸的——”

三叔一听,接过来在自己身上比了比,大小应该很合适。

他原本还绷着脸,想在儿子面前装严肃,等看到儿子这么懂事,都已能给自己挣脸面了,再也忍不住得意,脸上的笑容就慢慢荡漾开来。

“老三福气好啊!这么早就能享儿子的福了!”旁边有人羡慕地说道。

“是啊!这衣服料子非常好,跟上次小红给她爸买的一样,叫什么磨毛棉的,穿着特别软特别舒服——”叶知书怕旁边的人不识货,在一边解释了一句。

周围的人配合地发出惊叹声,让三叔三婶更兴奋了。

最底下是一套墨绿色的童装,是郑兴旺给弟弟买的,原先躲在人后的小家伙,一听是给自己的,冲过去一把抢过来,抱自己怀里,笑得眼睛都看不见了。

因为郑兴旺的事,大家在院子里足足议论了近半个钟头,才进了屋。

见大舅小舅和父亲都不在家里,应该去店里了,叶纤红看了看时间,才早上八点半,这个时间离开张时间还早,一般都会选择九点到十点才开业,就找了个地方坐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