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妖孽商业奇才(第2/3页)

谁知道见了面,对方没有一点职场精英的气质,倒像是一个随和的邻家女孩,甚至于她的身体,比自己想像的还要单薄和年轻。

就是这样的一个小女人,很快就有了一家美容店,一家工厂,还给家里造了一栋别墅?

他感觉有点不可思议。

“你客气了。”叶纤红随手拖过一把椅子,在他旁边坐下来。

“来,喝杯茶。”朱亚婷的母亲泡了一杯茶端过来。

家里好久没有这样的客人过来了,朱妈妈找了点自家做的好茶叶,亲自泡了端过来。

“谢谢阿姨。”叶纤红对着她笑了笑。

以前听朱亚婷说,朱妈妈为了儿子的婚事,要女儿早点嫁人,就为了得到一点彩礼钱。叶纤红一直以为她是个相对刻薄、重男轻女的粗鲁女人,没想到见了面,却是一个跟自己妈妈差不多的和善女人。

也对,她能把乔昌智接过来,像儿子一样不嫌不弃地照顾这么多年,肯定是一个心地善良的女人,怎么可能是个坏女人呢?

“应该是我谢谢你。”朱妈妈笑得很真诚。“我家亚婷胆子小,耳根子软,又没什么朋友,在虞城一直拜托你照应。”

女儿的情况,做妈的哪里会不清楚?只是家里穷,拿不出东西道谢,所以也不好意思叫女儿带朋友回家。

“哪里。”叶纤红哪里敢答应。“我们是朋友,相互照顾是应该的。”

突然发觉乔昌智姐弟,比自己想像的还要聪明,这样的人,想忽悠进自己的公司,应该不容易啊!

叶纤红觉得自己来时,有点过份乐观了。

“对了,乔先生的腿伤是怎么引起的?”在知道他是越战老兵后,叶纤红猜测他不会介意说这件事,毕竟对军人来说,伤痕就是他们的军功章。

“十年前打仗时受的伤。”乔昌智望了叶纤红一眼,见她神情专注地望着自己,就有些意外,以前也有不少女孩子问自己这个问题,但是都抱着八卦的心思问的,哪里像她,是真的想知道来历。

“能具体说说吗?”叶纤红又问。

两人现在还不熟,她也不知道如何找话题,才能打开他的心扉,聊他的英雄往事,应该相对容易些吧?

“当然可以。”乔昌智轻轻扯了扯嘴角,露出一点淡淡的弧度。“那一天傍晚,我们连守在老山前线的一个山头,敌人冲上来的时候,扔过来一颗手榴弹。我见机不妙,一脚往外踢去,不料半空中爆炸了,我躲避不及,有弹片打在了我的小腿了——”

他说的轻巧,实际的情形当然没那么简单。

当时他们伏地战壕里,几个战友都在伸手可及的地方,如果手榴弹爆炸,他们四五个人可能全部被炸死,所以他这样做,等于是救下了几个人。

因伤退伍后,这几个战友依然跟他保持着联系。

有战友甚至承诺说,会一直努力存钱,等筹够钱后,就带他去京城或者沪市,找最好的医生看看,能不能医好他的腿伤。

这些年大家在各地打工赚钱,只能用书信保持沟通。

因为有他们的陪伴和鼓励,他才能一直保持着乐观向上的精神。为了打发时间,他平时也会看各种人物传记和商业方面的书,希望开拓自己的眼界和视野,将来有机会去公司上班,学以致用。

至于叶纤红那里,真的不是他考虑的范围,一家美容会所,一家潮牌工作室,他去了能干什么?

听说她父亲还开了家铝合金制品厂,这个行业倒是有发展前途,不过只是个小作坊,就十来个工人,他去了也无用武之地。

“如果当时你没有那么做,身边的几个战友都会受伤吧!”叶纤红轻易就猜到了这个结果。

也只有真正的生死之交,他才会这样不顾危险。也只有这样的友情,前世的他,身边才有谢建奇这样的战友,替他跑腿打杂,做他的左臂右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