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郑兴旺的强项(第2/3页)

对朱亚婷这个朋友,她能做的不多,只能暗地里这样替她调理一下身体,尽量给她安排一些赚钱机会。

经到过大舅家的事,叶纤红也发现,即使自己有了能力了,帮人也要有节制,不能随心所欲地瞎帮,免得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毕竟左邻右舍亲朋好友很好,有时候帮了一个,得罪一大片,反而得不偿失。

前世因为一个人在深圳,跟亲戚几乎没有来往,这方面成了她的短板。

这一世得重新学习跟他们的相处之道。

因为天气炎热,叶纤红中午做了几份凉拌菜,除了最近经常吃的马兰头之外,还拌了一份拍青瓜,一份泡菜。热菜做了红烧肉和啤酒鸭,再煮了一锅清淡的丝瓜肉片汤。

朱亚婷一个瘦瘦的女孩子,不熟悉的人肯定以为她不好荤腥,没想到居然嗜好红烧肉,这让叶纤红非常意外?

第一天在自家吃饭时,她还有些拘束,吃得不快,叶纤红也注意到,那碗肉至少有一半到了她的肚子里。

至于郑兴旺,更不用说了,只要是肉,他都爱吃。

安安现在的嘴养刁了,像这种大块的红烧肉,他偶然尝一块就行了,更喜欢吃家里平时做得较少的菜。

像啤酒鸭,他就比较喜欢吃。

叶纤红从市场买了只比较肥的活鸭,花点钱叫专门的人杀了拔干净毛,带回家后,洗干净剁成大块,泡在水里洗去血丝,加葱姜蒜爆炒后,加入啤酒小火炖烂,非常鲜香入味。

就连她自己,也能吃上几块。

做好饭,从厨房出来,见他们还没回来,就拿了抹布,将家里的桌洗擦了一遍。

早期造的商品房,隔音隔尘效果非常差,叶纤红又为了健康,经常开窗透气,屋里两天没有搞卫生,家具上就会沾上一层薄薄的灰。

刚把抹布拿回厨房,房门就打开。

看到他们三个回来了,叶纤红笑着迎上去。

“兴旺,感觉怎么样?”她先问第一天参与卖衣服的堂弟。

“还行。”郑兴旺腼腆地笑了笑,不好意思说出结果。

“姐,他今天卖了三十多件呢?”安安在一边把答案说出来了。

“这么厉害。”叶纤红惊讶地叫道。

看来这个堂弟适应能力很强,第一次跟他们去练摊,就进入角色了。

卖衣服其实不难,唯一的难点在于放下包袱,主动跟陌生人打交道。

摆摊不但要吆喝,要主动向顾客介绍产品,还要懂得察言观色,把潜在的顾客找出来,这样才能在针对性推销。

很多人刚开始时,不敢说话,就坐在衣服后面,等顾客主动过来询问,这样肯定赚不到钱。

只有克服了这一关,把胆子和脸皮练出来,那要的人去摆摊卖衣服,就是小事一桩。

至于生意好坏,唯一的区别是,你卖的东西讨不讨顾客喜欢。

像安安现在的衣服,因为引领了潮流,所以只要敢推销,就会有不错的销量。

如果是重生前,这样的T恤一天能卖出十件,就了不得了。

被叶纤红夸奖,郑兴旺搔搔头,更加不好意思了。

三人进了屋,匆匆去洗脸,叶纤红把饭菜端出来,招呼他们吃饭。

朱亚婷现在已没那么拘束了,主动帮忙把饭盛出来,坐下来一起吃饭。

“姐,以后潮牌店开起来了,我还能去那边卖衣服吗?”郑兴旺现在跟安安一样,叫叶纤红姐,扒了几口饭后,突然问道。

今天跟安安一起卖衣服时,安安告诉他自己的潮牌工作室马上要开张了,以后这样的衣服会放在门店里销售,他就有些紧张,担心丢了赚钱的机会。

“当然没问题。”叶纤红笑道。“只要你们学习跟得上,别说暑假,就算是周末,也欢迎你们去兼职。”

她突然发现,这个男孩子看起来老实,却比较早熟,也有自己的想法,是个可造之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