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送狗(第2/2页)

管着这么大一家公司,她越来越有力不从心的感觉,如果有叶纤红替自己分担一些,那她就可以分出精力,好好考虑,怎么把管理这一块抓好。

公司做到一定的规模,就必须引入现代的企业管理制度,苏思诗最近在学习欧美和港台的先进管理方式,也跟父亲及其它家人沟通过,怎么样改变落后的管理方式。

但是想想容易,真的要实行,感觉很棘手。

本地实在太缺少相关的人才了。

而叶纤红给她的感觉,就像一个在欧美长大的人,在看待问题时,总能一针见血地找到问题的根本点,然后找出相应的方法,去解决它。

再加上她的眼界和情商都比较高,说话懂得分寸,很容易获得别人的好感。

这正是一个优秀管理者的独特魅力所在。

“还是算了。”叶纤红摇摇头。“我们想一直做朋友,最好不要成为同事。如果在一起工作,时间久了,总会有矛盾的,那样的话,再深的感情也会耗尽。”

苏思诗虽然是好意,叶纤红却不会傻到去淌这趟浑水,担任苏思诗的助理。

任何一个家族企业,经营得久了,就会产生各种各样的利益团体,如果外人插手进去,很可能打破平衡,让企业产生内耗,这是叶纤红不想看到的。

如果苏思诗家的达昌集团,真的想改变,最好的办法,无疑是引入职业经理人。

而她做为叶纤红的朋友,并不是好的人选。

“好吧,我就知道说服不了你。”苏思诗泄气地说。

“别这样说,搞得我有负罪感。”叶纤红白了苏思诗一眼。

她还是比较享受现在这种状态,两个人可以无拘无束聊天打屁。

如果成了她的下属,说话就没有这么随便了。

“对了,我有个朋友过几天要结婚,她有没有找过你啊!”苏思诗忽然想起一件事,问道。

“没有啊。”叶纤红奇怪地说道。“你给了她我的电话号码?”

昨天开始,家里就一直没有电话,难道是电话欠费了,所以打不进来?

“不是,我给的是美容店那边的号码。”苏思诗回答道。

“这就难怪了。”叶纤红松了一口气。“只要那个胖老板接了电话,总会打给我的。”

两人坐着聊了会天,苏思诗终归不放心朋友的事,就借叶纤红家的电话,给那个要结婚的朋友打过去。

没说上几句,苏思诗的脸色沉了下来。

叶纤红望了她一眼,忽然有了不好的预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