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不速之客(第2/2页)

“那也要等你女儿赚了钱,确定是首好歌,你再看着给吧!”没想到这个大妈还这么固执,叶纤红只好让步了。

如果他们硬是要给,自己也意思一下收一点吧。

叶纤红没有在这件事上过多纠结,反正在她心里,重生一场,靠自己的阅历和见识赚钱,她心安理得。如果把别人辛苦得来的创意,比如小说,比如歌曲,占为已有,她心里就会有压力。

所以她宁愿替人化妆赚辛苦钱,也不愿意做个盗版作家和音乐人,即使钱少,也花得心安理得。

“那行。”大妈也不是死板的人,为了请人给女儿制作这首歌,她把多年的积蓄全部搭进去了,现在要她拿一万块钱出来,她还真没这个本事。

只能盼望女儿能靠这首歌,成为家喻户晓的明星了。

“大妈,我还有事,得回去了。”叶纤红记挂着袋子里的东西。“下次有机会再聊吧!”

“好。”大妈说的普通话非常标准,老家应该是北方的。“那我们下次再见。”

等叶纤红走了几十米,她又追上来。

“看我都糊涂了——说了半天,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和联系方式呢?”大妈不好意思地说道。

叶纤红在身上摸了摸,没有带纸笔,就有点泄气。

用惯了手机的人,真的不习惯带纸笔等东西,怕忘记?用手机拍张照片,存着不就得了。

“我有纸笔。”大妈从一只随身小包拿出纸笔,递给叶纤红。

叶纤红只得把自己的名字和电话号码抄给她。

大妈收了纸条,小心地收到包里,笑道:“这样联系就方便了。等我女儿回来,介绍给你认识,到时候你一定要来做客,我做些拿手菜请你吃——”

“行。”叶纤红笑着回答。

对别人的这种善意,她实在没法拒绝。

在虞城,她的熟人不多,这个大妈性格比较讨人喜欢,如果能当朋友走动,也好。

确定大妈真的没事了,叶纤红才真正跟她告别,往家里走去。

……